“禁止政府办节庆演出”乃功德无量之举
来源:中国贸易报
■曾志杨
文化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演出市场有关问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音乐节等节庆类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运作与管理,明确规定: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得主办或者承办节庆演出,不得直接参与投资节庆演出(据2011年12月15日《人民日报》消息)。
如今,所谓的“节庆”多如牛毛,但凡地方有些特色,就必然有特色的“节庆”,诸如名人节、旅游节、花卉节、果品节等,不胜枚举。有节庆必定有助庆的演出,于是花巨资请来大腕,笙歌燕舞之下,观者心满意足,但却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财。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的百姓对这种乐于搞形象工程的做法怨声载道。
搞活经济,促进发展,不见得就需大量投入。如今,光图好看,不顾效益,有投入而没产出,是此类节庆的通病。况且拿娱乐助声势,其效果也很值得怀疑:政府买单,观众白看,歌罢曲终,一切“拜拜”。有人称这种演出不过是“花钱买吆喝罢了”!
据统计,2010年,中国演出市场的规模达到了历史性的108亿元。这108亿元中有多少是政府出资的?这不得而知,但此类演出费用都列在政府办节庆的预算之中,此笔花销当然也不在少数。而文化部明文规定:“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得主办或者承办节庆演出,不得直接参与投资节庆演出”。这对急盼政府收入用于民生的百姓来说无疑是个福音。
政府要塑造形象,这无可非议,但塑造形象的关键还是树立亲民形象。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解民之忧,脱民之苦,这才是塑造政府形象的最佳途径。如今,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舍此而不用,却追求所谓“立竿见影”的效果,于是政府出资办演出之风便得以大行其道。
但究其实值,此类演出政府不受益,那谁会是这类演出的受益者呢?政府借节庆之名盲目办演出,于是一些名人、大腕便忙得不亦乐乎,这日飞往天涯之北,明日奔向天涯之南。唱一首歌居然要价十万、数十万,名人、大腕是笑逐颜开了,但百姓却心中流泪,因为他们想的是:这些钱要是用在急待救助的贫困群体中,那又该解多少人家之难呢?
但愿文化部的这一纸通知,使此类的节庆演出有所收敛,使政府把精力与财力踏踏实实地放在民生上。如果能达到这种效果,那么可以说《关于加强演出市场有关问题管理的通知》是功德无量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