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14版:两会特刊·山西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A14版            两会特刊·山西
 
今日关注

2012年3月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忠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能服务保障转型跨越发展

——访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

来源:中国贸易报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

    左世忠(左三)在临汾市纪检工作会议上讲话

    左世忠(左一)在基层调研(一)

    左世忠(右)在基层调研(二)

    左世忠(右)在基层调研(三)

    左世忠在基层调研(四)

    ■本报记者  常旭日  王雅秋

    2010年1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山西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综改试验区),希望山西在破解产业结构如何优化升级、战略型新兴产业如何迅速崛起、现有体制机制如何改革创新、资源型经济如何转型跨越等一系列“世界型”难题,探索出一条“中国之路”。围绕这一战略部署,2011年10月,山西省第十届党代会确立了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总体战略目标。在这样的背景下,山西法院是如何履行司法审判职能、服务转型跨越发展的?日前,本报记者采访了进京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

    记者:左院长,您好!山西综改试验区建设一年多来,山西法院系统在服务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左世忠:国家将山西设为综改试验区,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山西省委确立的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目标,正是结合山西实际,对这一战略思想的具体化。对此,山西全省法院有着清醒认识,并在实践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去年以来,我们在深入开展前瞻性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针对转型跨越发展可能涉及到的利益分配和可能出现的新类型案件,确立了27项重点调研课题,并有的放矢地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等应对之策。深入贯彻山西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服务转型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工程建设、国土资源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惩处偷税漏税、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土地等严重经济犯罪,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统计数据表明,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3714件,审(执)结197459件,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6.76%和8.3%。其中,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03931件,诉讼标的额156.6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99%和57.05%;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622件,审结1553件,同比分别下降24.17%和24.87%。从统计数据的升降关系中不难看出,我们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等方面所做的工作,是做了积极努力的,也较好地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记者:刚才您谈到了社会管理创新,请详细介绍一下。

    左世忠:法院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解决社会冲突、调节社会关系起着重要的作用。山西法院在依法审判各类案件、调节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秩序的同时,注重延伸司法功能,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关怀帮扶体系建设,参与学校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过去一年,全省各级法院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226条,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决策、科学管理提供了参考。我们在广泛征求全省法院刑事审判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向山西省委提出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建议,并由山西省委政法委牵头制定了《山西省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目前,太原、阳泉、长治、吕梁等地已建立司法救助基金,筹集资金400余万元,共对300余人发放救助金300余万元。

    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以案件质量管理创新为重心的审判管理创新,全面推行审判绩效考评。通过这种管理机制,全省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37%,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86.92%,裁判自动履行率达到81.39%,其效力正在逐渐显现。

    早在几年以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就对全省法院提出,要努力把刑事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公众评判的“铁案”;坚持能动司法,把疑难案件办成“精品案”;加大调解力度,把多数案件办成“和谐案”的要求。去年以来,我们继续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制定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并顺利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查。针对个别基层法院尚未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的状况,制定下发了《关于对“15种常见罪名”有期徒刑以下案件全面实现量刑规范化的通知》,举办了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试行工作会,对量刑规范化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的应用作了培训。去年8月,中央政法委督查组对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时,对我省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记者:涉诉信访问题历来是困扰法院工作的老大难问题,然而,去年山西法院却出现了涉诉上访案件下降的可喜情况,请问山西法院有哪些举措?

    左世忠:正如刚才所言,转型跨越发展,必然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其中很多矛盾纠纷就会以诉讼的形式汇聚法院,并转化为在整个信访总量中比重始终较大的涉诉信访问题。我们认真总结近年来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正反经验,深入剖析产生信访问题的原因,确立了源头预防和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两措并举的工作思路。

    山西省法院一年来先后组织召开4次有关涉诉信访工作的全省性专题会议,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意见》、《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优化司法服务,化解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和《山西省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试行)》等7个相配套的办法和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包案督办、法官带案下访、院长定期接访、公开听证等做法,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687件(次),办结信访积案612件,使涉诉赴省进京越级访数量同比下降9.3%。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纯清作出专门批示,对全省法院信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另外,我们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着力点,积极开展了创建文明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并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太原、阳泉、临汾3个中级法院和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等30个基层法院进行了表彰。

    目前,实现案件零上诉、零上访已成为全省法院信访工作新的追求和目标。追求案件质量的应县法院已连续4年无上诉上访案件,而擅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怀仁县法院已连续8年保持案件零上诉、零上访。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四个必须、五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依靠制度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涉诉信访的源头预防和化解,在进京访、越级访、重复访等取得突破性进展。

    记者:毫无疑问,取得骄人成绩的背后必定有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方面,你们是怎么做的?

    左世忠:加强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和保障。近年来,我们将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多措并举,齐头并进,收到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还将整合各项教育活动,将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中去,穿插进行、共同促进。同时,近年来,我们注重加大制度反腐力度,积极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山西省法院在全国法院首创实施权力风险防控“利剑”工程,主动查找各级法院、各部门权力行使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权力风险点,制定修订各类制度65项,构建起了具有山西法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得到山西省纪检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据统计,近5年来,全省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办案人员118人,其中2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人被开除法院队伍,使重大违纪行为大幅减少。对廉政建设的严管严查严处,有效地遏制了干部严重违法违纪现象蔓延的势头,受处理的违纪违法案件及人员逐年减少。

    “严”字当头的监督管理,不仅减少了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保护了法院干部,而且法院的各项工作也越来越主动,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在社会各界得到明显改善。

    本版图片由  平磊  摄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