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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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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仲标准造船合同争得国际话语权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为推介标准造船合同、征求广州地区修造船企业、航运企业等对船舶标准船舶修理和改装船合同的修改意见,提高广州地区船舶行业经营签约的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由广东省贸促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海仲)上海分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州办事处共同举办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广州地区推介会暨标准船舶修理和改装船合同讨论会日前在广州举行,广东地区造修船企业代表、海事海商法律专家6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据了解,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标准新造船合同(上海格式)于2011年1月对外正式发布,而这之前,中国造船界一直沿用传统的通用造船合同。由于国际航运及造船规则标准的话语权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手中,中国造船与航运业一直处于弱势状态。“上海格式”的发布受到造船企业的欢迎,企业普遍认为,“上海格式”更符合中国的行业实践和惯例。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说:“拥有国际化的标准,意味着更多的话语权,更高的行业地位,对繁荣我国造船业、强化航运软实力意义深远。”

    (王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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