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新出台旅行社奖励政策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3月21日,记者从《海口市奖励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口市政府新出台旅行社奖励政策,通过提高奖励标准,扩大奖励范围,增设奖励专题奖,进一步完善奖励政策,以进一步调动本地旅行社积极性,主动参与开发海口旅游文化新产品,增加游客在海口的逗留天数,加速海口从旅游集散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的步伐。
海口市自2007年实施旅行社奖励政策5年来,政府共投入奖励金733万元。在旅行社奖励政策的刺激下,旅行社积极组团,促使海口旅游收入年年增长,2010年实现旅游总收入72.09亿元,同比增长10.9%,2011年实现旅游总收入83.02亿元,同比增长15.2%。目前,旅行社组织的游客1/3在海口过夜,2011年达250万人次,这与原有旅行社奖励政策发挥作用是分不开的。
2012年是海口“十二五”的第二年,“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快旅游管理改革,按照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推进旅游要素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把海口建设成为集休闲度假、商贸会展、康体娱乐、文化体育、购物观光为一体,国内外一流的热带滨海商务休闲和娱乐都市。
为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新形势下海口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最新修订的《海口市奖励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肖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