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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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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镇平县柳泉铺法庭采取“背靠背”方法化解经济纠纷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镇平县柳泉铺法庭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成功化解了一场因购买染病幼猪而引发的赔偿案件,使原告得到了合理赔偿,赢得当地百姓的赞誉。

    2011年9月29日,原告王某某经遮山镇猪行经纪人吴某经介绍,在被告刘某某处购买幼猪32头,每头均价344元,共计付款1.1万元。被告当时承诺保证幼猪10天内不会有病。原告将幼猪拉回后,第二天即有部分幼猪不进食,原告即电话告知被告,幼猪第三天即开始发热,在半月内死亡29头,原告猪场内原有47头幼猪也全部死亡。原告遂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死亡幼猪及饲料损失共计2.85万元。

    受理此案后,法庭组织原、被告一起到原告猪场查看幼猪情况,发现原告损失确实较大。因原告情绪激动,法庭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向原、被告多次讲解法律规定,使原告放弃了过高的索赔要求,将调解数额确定为8000元,法官看到了调解的希望。谁知在做被告方工作时,被告始终不承认其提供的幼猪有病,承办法官分析被告可能存在一旦同意调解,原告的损失需全部赔偿的想法。于是,又从行业行规和原告损失的现状出发给被告做调解工作,但被告最终还是认为8000元数额过高。原告不断催促开庭判决,无奈庭前调解未能成功,只有开庭判决。在判决书下发之前,法官仍没有放弃调解工作,将判决确定的赔偿全额9000元的结果给双方看后,同时又耐心给双方讲解诉讼成本和商业活动中的诚实信用,最终双方以被告赔偿原告8200元调解结案。

    该案的调解,不在于最终数额的多少,关键在于其社会效果。原告的损失也得到了合理赔偿,同时也可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繁忙的经济生产中。

    (郭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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