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新政或推高海外代购价格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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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莉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12年第15号公告,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并将于4月15日起施行。
在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中,本次调整多数进口商品的关税保持不变,只是把收税的项目进行了细化。征税范围几乎囊括所有能从海外代购的商品。
这一政策的发布,在“海淘”一族中引起轩然大波。
海关辟谣奶粉税费提高系误读
有报告显示,自2010年以来,奶粉和化妆品一直稳居“最受人们欢迎的十大海外代购产品”的首两位,此两类商品的贸易量占整个海外代购贸易量的四成左右。而国内婴幼儿奶粉质量令人堪忧的现状让部分家长选择海外代购的方式购买“洋奶粉”。
家长们对在微博上被频繁转发的“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极为关注,有网友把该条内容误读为“奶粉免税额度仅为200元,入境一罐奶粉必须交税”。海关总署随后紧急下发《关于对海关第15号公告等政策的说明》进行解释,明确表示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属理解有误。
根据公告,奶粉的完税价格为200元/千克,税率10%,也就是每公斤奶粉征税20元,但如果如果走邮寄渠道的话,税款总额50元以下将免征关税,换算下来即2.5公斤以下免征,超出部分则要缴纳10%的关税。只要符合“合理、自用”的原则,且在海关许可的范围内,进境旅客自带或邮寄的奶粉就不用缴税。
海关总署解释称,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做调整。海关特别提醒,奶粉的税率在本次公告中并没有做出新的调整,政策是和以前保持一样的。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律师宋崇宇对记者表示,近年来,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影响力日益加强,媒体对国家政策的解读很大程度上左右着群众对相应政策的理解和吸收。海关作为专业性较强的国家机关,其出台的政策往往不易被大众主体完整而清晰地理解,因此,海关面向大众群体对政策进行深入解读、网络等媒体辅之以全面客观地报道,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相关行政机构需大力普及民众对海关基本知识的了解,以避免对政策的误解,防止不利的舆论影响的出现。
新政对“海淘”产生影响
网上风传的奶粉税费提高的谣言虽得到了海关总署的辟谣,但此次海关新政真正影响的,是海外代购的邮政渠道。
随着近两年海外邮购规模的壮大,各种专业服务公司应运而生,这些公司名为快递公司,但实际上属于货物转运公司,以较低的费用为国内消费者办理托运,目的是减少税费和降低运费。
海关总署规定所有境外快递企业使用EMS清关派送的包裹,不得按照进境邮递物品办理清关手续。该新政于3月28日下发并执行,此举被认为是海关对海外代购的转运公司进行的打击。
新政实行之后,境外快递企业将无法再用EMS邮政派送包裹。这就意味着,清关不能走“邮递物品”通道,而需要走私人快递的“商业快件”渠道。对于走“商业快件”渠道的货物而言,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因此直接增加了“海淘”族的购物成本,转运公司的运营业务也因关税增加而受到影响。
据记者了解,已经有部分通过“转运公司”避税的海外店主暂停了业务,但大部分转运公司都没有停业或者倒闭,转运服务仍在继续,只是出现运费涨价、预收税款、运期拉长等现状。
未来海外代购产品的价格上涨几成定局。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例,EMS直邮的报价是,首重500克物品240元,续重500克75元,而在海关新政出台前,像百通、天翼快递等各大转运公司的报价基本为4美元/磅(1磅等于453.59克),且包括国内段快递费,全程运费仅为EMS的八分之一,现在全线调价后,为8美元/磅,价差也缩小到四分之一左右。
记者在天翼快递公司的微博上看到,“由于各口岸整顿,各因素都不稳定,建议天翼快递用户近期尽量减少‘海淘’购物以降低风险。天翼快递4月1日价格调整请查看通知,因此造成的不便还请谅解。”百通也在官网上称,由于国内海关政策变动,即日起开始对部分商品预收固定关税,如iPhone每台征收300元人民币。
海购妈妈官网在微博上表示,转运公司运费上涨其实只是对1磅至2磅货物的影响较大,由于续磅费用基本未变,对大件货品成本影响也不太大。
宝宝刚满1岁的刘女士自称“海淘”达人,她告诉记者,尽管运费增加了,但比起国内进口商品的价格还是便宜,因为进口商品除了关税还需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等。虽然成本增加,但考虑到国内奶粉和玩具的质量还有待提高,所以自己还会继续“海淘”下去。
宋崇宇认为,在市场经济,尤其是世界贸易之中,逐利性是其尤为明显的特点,利益驱动往往会滋生一些非法的牟利手段,而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其主要职责就是监督进出口贸易在合法的程序中进行,以保证国内市场的稳定和世界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现阶段,某些领域的海外代购存在利用各种手段偷逃关税的现象,海关新政将主要影响这类交易行为,基本不会对个人进境自用物品或合法的海外代购进境行为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但在相关领域,消费者确实有须缴纳更多关税的义务,这就需要消费者在正确理解海关新政的基础上,予以积极的配合,来共同维护正常的进出境管理秩序。
新政起到调节市场的效用
海关总署在公告中称,根据《万国邮联公约》规定,进境邮递物品是指外国(地区)邮政企业使用万国邮政联盟规定单式并交由中国邮政在我大陆地区投递的物品。近期国内个别邮政企业与国外非邮政公司合作,将不符合《万国邮联公约》规则要求的邮递物品通过邮递渠道运进。
现实中,不少消费者在网络海外购物后,通过一些国外非邮政的货运企业将产品转运回国内,与正规的邮政联盟单位或商业快件相比,这些小型的货运仓储企业费用虽低,但也存在一定的配送风险。事实上,目前很多海外代购商品都是通过邮递多批次入境,走普通物品系统报关。海关总署新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代购是盈利性的,一般需要走货物系统报关,海关总署目前正在严查这一类违规现象。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担心海外代购门槛的提高,会降低国内某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动力,特别是婴幼儿商品的生产企业频繁爆发问题,这让她很没有安全感。
有数据显示,这些代购网站每天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带货入境,加上大量游客在境外采购商品,我国流失的这部分进税收数额巨大。
有网友认为,此次海关总署将商品归类等进一步细化,对一些打“擦边球”的转运公司加强监管,意在整顿日渐火爆的“海外代购”市场,让货品以正常途径进口,防止税收流失,并促使消费者多购买内地商品,让庞大的购买力回流到境内。
宋崇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此次海关对部分进境物品完税价格的修改,消费者应该客观理性地认识。海关新政旨在通过关税政策的调整,配合国家的宏观调控,稳定相关市场,不存在“打压合法海外交易”之说,更不能单纯地认为其是在引导民众更多地进行境内消费。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近期的对外贸易颓势显著,深圳等国内经济领先区域甚至出现了增长停滞的情况,在我国的海外投资和国内投资增幅同样不多的情况下,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稳定并促进国内消费市场的发展繁荣,对于保障国民经济健康的战略性地位可见一斑。而关税是世界贸易组织允准的唯一的合法贸易调节手段,这样来看,海关调节部分商品的进境关税,既不违法也不违理。因此,海关新政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调节市场的效用,但并未杜绝内地消费者选择海外代购的渠道,更不存在纵容国内企业,使其不注重产品质量之说,二者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海关只是在尽监督管理进出境货物的职能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