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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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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峰峰集团

“煤—化—电”项目入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记者  沈燕军  通讯员  张国伟  赵旭光)近日,从国家工信部获悉,承担的“煤—化—电”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成功入围国家首批23项工业循环经济重大示范工程,标志着峰峰集团在集约发展、循环发展的路子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峰峰集团是全国第二大主焦煤生产企业。多年来,该集团积极探索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方法,不断创新“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精细化生产模式,以峰峰集团煤化工产业园区为依托,综合打造了“煤—化—电”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这一重头戏。

    据了解,该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共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焦化—煤气制甲醇—余热发电、矿井水处理利用工程、消烟除尘改造工程、生化污水处理工程,已于2007年6月建成投产。二期工程焦化—煤气制甲醇—干熄焦—余热发电—脱硫制酸生化污水处理循环利用工程、煤矸石发电自用工程,将于2012年6月建成投产。三期工程为焦油、粗苯深加工、甲醇制醋酸等高附加值产品,将于2015年12月建成投产。

    整个工程在投资方面,一期工程为13亿元,二期工程甲醇项目总投资45424.11万元,2015年建成后将实现焦炉煤气100%利用,年可发电4320万千瓦时,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50吨/年,年节约用水184万吨,减少COD排放量92吨等目标,实现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周边环境,资源循环综合利用。

    据了解,该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在“十一五”期间被河北省确定为“五十个支柱性产业项目”重点发展。该项目的建设为峰峰集团延伸煤炭深加工产业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能源循环节约了资源,降低了能源浪费,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了“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的能源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使资源得到了高效利用,增强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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