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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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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行 WTO裁定 美“双重救济”遭骂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王熙

    “今年3月,因认定美对进口自非市场经济国家中的同一产品同时征收了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造成了‘双重计算’,世贸组织(WTO)上诉机构作出裁决,建议WTO争端解决机构敦促美国切实履行条约义务,使有关贸易措施与WTO规则相符。”日前,商务部相关人员对记者表示,根据双方达成的协定,美国应于4月25日前执行WTO的裁决和建议。“但至今还看不到一点动静。”上述人士表示。

    判决结果来之不易

    在近日举行的WTO争端解决机构例会上,中方认为,美国拒不执行争端解决机构裁决和建议的做法会给其他WTO成员国带来“坏榜样”,容易引起贸易保护,并“动摇其他成员”对争端解决体系的“信心”。

    对此,美国予以否认,称将“继续寻求解决该案的途径”。美国还表示,“已向中国提供了一份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时间表”,称中国关于美国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缺乏“应有的尊重”的指责是站不住脚的。

    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自2006年以来,美国先后对中国进行了31起反补贴反倾销合并调查。在应诉过程中,中方企业和行业协会也发现过美国“双重救济”的存在。

    其实,早在2008年9月,中国就美国在6月至8月间对中国标准钢管、矩形钢管、复合编织袋以及非公路用轮胎进行的“双反”调查,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了WTO争端解决项下的磋商请求。中方认为,美国商务部使用非市场经济地位方法来裁定反倾销中的正常值,同时又对同样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其国内没有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让美国商务部避免对同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双重救济”。

    由于磋商未果,将这场纠纷进入了专家组程序。2010年10月,WTO发布专家组裁决报告,认为中国并没有实质性证据证实美国的行为与《补贴与反补贴协定》有冲突之处,中国提出异议。2011年3月,WTO又发布上诉机构裁决报告,推翻专家组报告,支持中国的各项申诉。

    美方拒不执行裁定

    虽然中国身后有WTO“撑腰”,却在执行过程中被美国摆了一道:此前,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认定,现有法律并未授权美国商务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即美国商务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采取反补贴措施必须获得国会授权。今年3月,对于征收“双反”税师出无名的美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通过了《1930年关税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武长海表示,这无疑是美方为了规避国内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美国商务部“双反措施”违法的判决而采取的“曲线救国”之策。

    “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执法时,某种程度上会完全为利益集团所用。”武长海说。现正值美国大选,对中美贸易摩擦在此背景下极有可能成为“驴象之争”的话题之一被放大。

    “如美国一意孤行,拒不执行WTO裁定将对我国产品出口产生巨大影响。”上述商务部人士表示,“双反”调查及“双反”税率的确定,在客观上会限制中国具有比较优势产品对美的出口,并且出口企业如果应对不当、盲目转向其他市场,很可能面临连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风险。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应对此种国际贸易摩擦诉讼,需要花费高额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同时需要及时的信息渗透以及规范的法律支持。

    据国际贸易与可持续发展中心的研究显示,88%的发展中国家成员称其在贸易争端中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其解决法律争议的能力有限。其余的发展中成员则对争端解决体系的设计表示不满。

    记者手记:美国大选,竞选者老拿中国说事儿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为拉拢国内各利益集团将矛头直指中国也早已不新鲜。

    但是,我们仍要提醒美国,国际交往和人际交往有许多相似之处,一方面满口答应,一方面却翻脸不认账的事关乎人品、关乎“国品”要尽量少干。比如,应答WTO上诉机构不对中国产品实施“双重救济”,又比如,答应中国放松高新产品出口管制,加强相关产业合作。可笑的是,时至今日,以上两项承诺均没兑现。

    此次,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例会上,中国点名批评美国引起各大成员国的关注。当人面应承满满,背后阳奉阴违,到头来也只有“灰头土脸”挨数落的份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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