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3版:贸促60周年·专题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A3版            贸促60周年·专题
 
今日关注

2012年5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律服务:内容日益丰富 水平不断提高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邢梦宇

    “我们的知识产权代理、贸易仲裁、海事仲裁、商事调解、法律咨询、海损理算等商事法律服务,起步早、做得好、业务全、地位高,引领时代风潮,开创多个领域第一。在出证认证业务、ATA单证册业务上,我们占有半壁江山。”

    “我们强化对企业的服务,通过培训、咨询、帮助企业审查涉外合同等避免法律风险,通过资信调查、敦促履约等方式减少风险,通过代理诉讼、调解和仲裁等解决纠纷,通过知识产权代理帮助企业维权,为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保驾护航。”

    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对贸促会的法律服务业务如是评价。

    一直以来,作为中国贸促会三大传统业务之一,商事法律服务在国家的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介绍,改革开放初期,中国贸促会的法律服务部门就曾参与国家石油、煤炭、核电等多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谈判及合同起草工作,成功为中国首次飞机租赁、首次债券发行、卫星发射等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中国贸促会的商事法律服务为国内的涉外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国际商事规则的修改与完善,以及中国加入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60多年来,中国贸促会的商事法律服务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唯一到改革开放后的市场要求多元化,服务内容日益丰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机制不断完善。

    开放的中国仲裁

    1954年5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215次会议通过《关于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于1956年4月由中国贸促会组织设立,当时名称为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此后的50多年里,贸仲委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经济贸易争议,并逐渐与世界上主要仲裁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以其独立、公正和高效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贸仲委提供的历年统计数据显示,1979年至1988年的10年间,贸仲委受案数量仅有410件;1989年至1998年受案数量猛增至5239件,比上一个10年增长了约13倍;2001年至2010年的10年间,贸仲委受案数量升至10161件。受案数量的急剧增长一方面源自于中国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另一方面则是贸仲委不断创新、拓展业务领域的必然成果。

    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坦言,中国仲裁在全球化环境之下要保持开放的态度,既不能固步自封,也不能因循守旧,要切实与市场需要相适应,遵循国际惯例,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的仲裁经验,提升国际商事仲裁的竞争力,构建适合国际仲裁发展的法制、政策环境。

    活跃的出证认证

    1983年,中国贸促会法律部正式设立出证认证处,具体负责全国贸促系统的出证认证管理工作。目前,出证认证工作已经发展为一项专业性、政策性、拓展性很强的系统性行业服务。

    2009年8月,配合国家自贸区战略的实施,中国贸促会开始签发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至今已签发了亚太、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中国-秘鲁、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和ECFA原产地证书。

    据该处工作人员介绍,出证认证处的业务包括原产地证、国际商事证明和代办领事认证等三项基本业务。业务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投资贸易、国际承包工程、知识产权、涉外商事诉讼、海事等,在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促进经贸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贸促系统出证认证各项业务连续10年持续增长,平均增长率高达40%以上,客户增长率为20%以上,现注册企业达13万家。特别是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出证认证各项业务仍保持30%以上的增长率。2010年,签发各类认证文件450多万份,全系统出证认证业务创收超2亿多元。其中,一般原产地证签证量占全国的60%以上,跃居国际商会各成员国首位;国际商事证明已成为经济类文件认证的重要形式;代办领事认证占同类事务的70%以上。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