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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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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开始征收油气排放费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广东省环保厅近日公布了去年全省排污收费情况,收缴入库额达104500.3万元,比2010年的104010.1万元增长0.47%。省环保厅同时透露,未来我省还将针对多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包括今年下半年就将开始征收的油气排放费用。

    据悉,2011年度全省排污费开单金额95086.0万元(注:有近亿元是前年追缴的)。排污费开单金额前五名的重点行业依次为:火力发电、餐饮娱乐、造纸、印染和钢铁行业,该五行业排污费开单额共计42935.3万元,占全省排污费总开单金额的45.2%。全省排污费征收开单额前三名为广州、佛山、东莞。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透露,将积极推进氨氮、氮氧化物、油气等污染因子排污费征收标准改革。在全省2010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征收标准翻倍并试点实行差别收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十二五”新增两项减排污染因子氨氮、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改革工作;制定广东省内储油库在储存、收发汽油过程中的油气排放及加油站在加、储、卸汽油过程中的油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并试点实行差别排污费政策。

    (付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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