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圣芳诉强生等6企业 索赔1.2亿元
来源:中国贸易报
近日,佛山圣芳公司和美国强生公司的“采乐CAILE”商标之争再起波澜。佛山圣芳公司以强生公司等单位在诉讼中提供伪证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侵害财产权诉讼,索赔1.2亿元,该案将于5月31日开庭。
据了解,“采乐CAILE”商标之争共持续了11年。最初,圣芳公司和美国强生公司分别在化妆品和药品上注册了“采乐CAILE”和“采”商标。
自1998年起,强生公司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圣芳公司妆字号“采乐CAILE”商标。11年里,商评委曾两次裁决驳回了强生公司的申请,但又在2005年第三次作出裁决,撤销了圣芳公司“采乐CAILE”商标的注册。圣芳公司不服商评委的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三级法院的审理,最终在2009年10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商评委的裁定,维持了圣芳公司在化妆品上注册的“采乐CAILE”商标的有效性。圣芳公司和强生公司“采乐CAILE”商标之争引发了媒体的大量关注,被誉为“中国品牌第一诉讼”,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在最高人民法作做出终审判决后不久,圣芳公司于2010年1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圣芳公司起诉的主要理由是强生公司等单位在向商评委提出撤销“采乐”商标申请过程中,提交了伪造的证据,致使商评委作出错误的裁决。
据了解,因强生公司在国内的子公司拒绝签收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文书,本案的所有法律文书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采用涉外送达的方式递送给美国强生公司,为此本案拖延了两年才最终确定于5月31日在北京高院开庭。
据圣芳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决之前,圣芳公司的产品作为侵权产品被查处,公司投入巨资建设的厂房和设备闲置,前期投入的大量广告费打了水漂,企业声誉受到巨大影响,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因此,此次圣芳公司状告强生公司、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共计提出1.2亿元的巨额索赔。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本案是国内第一起民营企业状告跨国公司以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为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并导致民营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也是索赔额最高的案件。此案的最终裁决结果,对于推动中国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探索具有标杆意义。
(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