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 返回版面目录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山东高青法院在工作中把握“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尊重、依靠、关心当事人,不断完善执行工作体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高青法院在执行前考虑周到。在审理阶段主要把握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环节。执行中,充分发挥当事人的作用,用尽、用全、用活各项执行措施。执行后,认真做好执行回访制度。努力争取当事人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胡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