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工会系统努力为农民工打造幸福家园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王惠兵
3月6日,福建南安市石井镇怡新石材厂江西籍职工何志岗突发疾病身亡。泉州市总工会闻讯后,立即责成保障部及帮扶中心协助南安市、石井镇工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死亡职工亲属认可何志岗系患先天性心脏病猝死,但向企业提出索要26万元补偿款。企业认为何志岗死亡不属工亡,在法律上没有赔偿义务,双方争议很大。经工会干部反复做家属和企业雇主的工作,经5次调解,双方同意参照《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的待遇》以及《福建省社保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工死亡和遗属救济待遇标准的通知》,企业补偿死者家属5.8万元及丧葬费等共计6.3万元,并当场支付,双方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这是泉州市各级工会为全国各地来泉务工的农民工维权和热诚服务的一个事例。
泉州民营经济发达,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到泉州打工就业的有百万人以上,已成为民企发展的主力军。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来泉新生代农民工更加注重自身的价值和幸福,他们已从简单的薪酬需求转向追求个人发展、实现梦想和尊严。泉州市委、市政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优化泉州发展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出台了《泉州市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暂行规定》、《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等多项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2011年3月,市政府还在《泉州晚报》作出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的“17项确保”公开承诺,内容涉及农民工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权益维护、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特别是今年泉州市试行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范畴,正在酝酿在全市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等措施,全市百万农民工倍感幸福、欢欣鼓舞。
泉州市各级工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争取资源,多年如一日做好提升农民工幸福感的工作。
让农民工在泉州就业有保证。市总工会与泉州移动公司联合开设“12580”求职专线,被农民工称为“永不落幕的求职市场”,2011年有1.9万人通过这个平台在泉州找到合适工作。为实现“企业用工、职工就业、工会维权”有效对接,市总工会在全国率先发起东西部城际间工会就业维权联盟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办法,每年组织优质企业赴内地开展劳务协作,邀请联盟城市党政工领导来泉考察农民工就业、洽谈建立异地就业培训基地、组织岗前培训、成批组织就业、指导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目前签订联盟协议的城市达92个。
让农民工在泉州精神有寄托。针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渴求,各级工会采取办夜校课堂等形式,组织农民工学习维权、文明礼仪、城市交通安全、职业道德等知识,使农民工更加自然、更加自信地融入泉州城市生活。按照“抓工会文化、促职工文化、推企业文化”思路,市总工会坚持不懈开展以“六送六进”为内容的文化服务系列活动,送文明礼仪进企业、送文化知识进企业、送法律知识进企业、送科普技术进企业、送文体娱乐进企业、送安全健康进企业,把文化服务与农民工日常生产生活结合起来。
让农民工在泉州生活有帮扶。针对泉州发展城乡一体化和大部分企业、农民工集中在县乡一级的实际,市总工会着力延伸工会帮扶范围,制定实施《泉州市职工服务站建设5年规划》,2011、2012连续两年市总工会“1号文件”都锁定职工服务站建设,各县级工会每年投入不少于自有经费的10%资金,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职工服务站全覆盖。
让农民工在泉州权益有保障。目前,全市已建立3.12万家基层工会,会员达220.4万人,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96%和95.7%,为农民工撑起一把工会组织的“权益保护伞”。市委坚持每年专题听取市总工会工作汇报一次以上,市政府连续10年与市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各县(市、区)也建立了政府与同级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工会依托三方会议等多种渠道,全方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从社会聘请50名法律专家、律师志愿者组成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共为近700名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让农民工在泉州事业有发展。针对泉州市农民工技能程度偏低,技术等级初级以下的占46%,高级工仅占11%的情况,市总工会坚持不懈开展“百万职工大练兵”、举办职工技能运动会,每年竞赛工种均超过20个,大批农民工技能等级得到提升,每年有20多人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等称号,各级工会依托百家工会大学校示范基地开展“大培训”活动,工会职工校大力推行校企联合办学,为农民工文凭晋升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