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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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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新丰县一片碧水蓝天

来源:中国贸易报  

    ■张爱正

    广东省新丰县新丰江被污染一事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同样新丰县大力治理污染早在2004年甚至更早就已经开始了,时至今日还能在网上看到新丰县政府启动了“呵护丰江河”行动,组织“丰江河整治”突击队对新丰江两岸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的新闻。

    这些新闻证明了什么并让我看到了什么?首先应该证明的是新丰县政府的工作态度是积极的,决心也是非常大的。据广东新闻网报道,为彻底清除污染水源的黑工厂,新丰县政府近日对新丰江两岸进行突击检查,截至13日,当地政府共取缔了11间非法造纸厂和一大批不符合环保生产要求的企业。

    任何一件事的发生,在其正面的背后都会有其负面的存在,而新丰县治污的行动也让我们看到了治理污企的艰难。“一直以来,新丰县为保护新丰江和东江水质,关闭了几十家可能会对新丰江水质造成污染的创税型企业。”取缔一批之后,便自生一批,或毫无手续的黑企业,或不符合环保生产要求的正规企业。

    控制污染手段的脆弱,污染源的屡禁不止,俨然已经成为一种现象。而这样的现象不只是新丰县的专属,而是在我国普遍存在并有待解决的难题。

    有难题要去解决,而解决的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不论多少种方法,最终剩下的只能是其中仅有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正如新丰县政府多年来在治理污染的工作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方法,其实就是一种不断尝试、不断探索治理污染的工作精神。

    通过报道,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污染源屡禁不止的原因只有一点,那就是利益。为图一己之利,黑企业复燃了,有环保设施的企业偷排了,因为他们明白,短暂的关停和罚款对他们所造成的损失,远远比不上违法经营所得的利润多。商人们都是最精明的,只要有利润,这笔生意就可以做。

    针对制造污染源企业的这些侥幸心理,如果我们制定一些“黑企业造成污染的,在关停企业的同时对其负责人也应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正规合法的企业如果偷偷排放污染物,就要对他们采取停产整顿并处以高于应用环保设施成本双倍的罚款”等等的制度,治污是否会更有成效呢?

    关停、追责、罚款并不是目的,只是想通过这样的手段来还新丰江一片碧水蓝天,还人们一个宜居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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