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企放心发电还需打破垄断
来源:中国贸易报
■于德清
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电力,近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下称电监会)发布《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就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加强电价及电费结算监管、加强新建机组并网监管、积极推动电价改革等15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这是电力监管部门落实“新非公36条”的举措。电力行业向民资正式敞开大门,具有积极意义,值得肯定。
这既是为了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同时,也是对民意的正面回应。前段时间,舆论曾经热议“魏桥电”。据报道,山东魏桥集团自办电厂,为其下属企业以及周边企业供应廉价电。因一开始媒体报道,“魏桥电”比“国家电”便宜三分之一左右,而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尽管,最后魏桥集团和国家电网达成协议,由国家电网收购魏桥集团多余的电力,但“魏桥电”仍然给中国的电力改革带来诸多启示。
“魏桥电”首先让大家看到了民营电厂能够比国有电厂更好地控制成本。然后就是,其“自主供电”打破了电网垄断,让部分民众和企业切实享受到了便宜的“市场电”。
显然,电监会出台《实施意见》之后,将有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将有更多的民营企业像魏桥集团那样自办电厂,或者供自己的企业使用,或者通过电网卖给他人。在发电环节放开的最大价值,恐怕就是打破了发电环节的国有垄断,有助于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从而倒逼其他企业也降低发电成本。这都将有助于电力市场定价机制的形成,最终惠及民生。
然而,这一改革不太彻底之处在于,大家所期待的“魏桥电”在短期内不会出现。《实施意见》所说的电力开放,主要集中在发电环节,并未触及如何打破供电环节的垄断。
这也就是说,将来民企发的电,除了自用,恐怕还得卖给国家电网等企业。因而,民企能否获得公平对待,值得期待。
事实上,很多地方一到了夏天就闹“电荒”,可是,有些地方因为被电网卡了脖子,发电能力在闲置,不得不“窝电”。据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官方数据显示,2011年,内蒙古的发电总装机为6500万千瓦,居全国第三位。这其中,每年闲置的装机容量就超过了2000万千瓦。原因就在于,没有跨网投资权限的蒙西电网只能被动等待国网的外送规划。但规划了8年,电力外送通道无一条落成。
地方的国有电厂如此,民企发电会不会也面临相同的境遇呢?这恐怕是目前的政策中最不确定的地方。
好在《实施意见》也表示,按照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有关规定,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电力的监管规章和文件,推动监管职责、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
这是否意味着电力法“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的规定应该修改呢?正是这条规定让“魏桥电”处于违法的境地,也正是这条规定让内蒙古只能承受“窝电”的代价,而不能自建电网,为当地富余的电力寻找市场。
将来,不论是民营电厂还是国有电厂,只要在发电环节展开了充分的市场竞争,那么电网垄断的弊端就会以更加尖锐的方式出现。像电力行业这样,如果不打破电网垄断,就不可能真正理顺市场定价机制。因为,不论发电企业再多,下游用户再多,如果其直接面对的客户只有一个,那么如何谈公平交易?
国家可以为各类资本进入供电行业设立一定的标准,但不能不让大家进来。只有打破电网垄断,各类发电企业才会有真正的动力参与竞争,才会放心大胆地进入这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