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瑞斥巨资摆平SEC行贿指控
来源:中国贸易报
近年来,跨国企业行贿案在新兴经济体国家高频率发生,洋企业钻监管空子已成普遍现象,这给一些国家的行业改革和监管设置了不少障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上周发布指控声明称,全球最大制药企业——辉瑞制药有限公司(Pfizer,简称“辉瑞”)对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国家的地方官员以及医护人员行贿,违反了《反海外贿赂法》(FCPA)。
辉瑞中国网站就SEC的上述指控发表公开声明,称该公司已与美国司法部(DOJ)和SEC达成和解协议,为该公司及其子公司惠氏制药(Weyth)的违法行为缴纳6016万美元的罚金。
业内人士指出,SEC的行为实质是放纵辉瑞制药,一些外企在它们本国就存在商业贿赂,因此也采用类似方法打入中国市场,感觉自己是入乡随俗了,其实这是在破坏法制。SEC的放纵行为,最终也会使自己的执行力和信任度不断下降。对医院知名专家教授进行“公关”是跨国药企的惯招,跨国企业行贿屡禁不止,而美国监管方只是用罚款的形式息事宁人,最终吃亏的还是谋求经济转型的新兴经济体。
在中国,医药制度的法律存在法不责众的问题,要加强这方面法律的修正和完善。商业贿赂是个历史问题,政府在这方面听之任之的态度也是商业贿赂泛滥的原因之一。政府在制定相关文件时会给予各方一定的缓冲期,这种现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遏制。
(王丽颖 杨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