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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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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将中国诉至WTO 汽车零部件再“中枪”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舒畅

    近日,美国将中国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品补贴政策诉至世界贸易组织(WTO)。继2009年中美轮胎“特保案”之后,美国再次大范围地“苛难”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将矛头直指总额达691亿美元的中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

    美称该国汽车产业受打击

    据悉,这是奥巴马政府针对中国提起的第八次诉讼,也是今年以来第三次向WTO“状告”中国。美方在向WTO提起的磋商请求中称,中国政府在2009年至2011年间对汽车及零部件企业提供了至少10亿美元的“补贴”,认为中国“非法”补贴汽车产业意图在于提高汽车及其部件对美国出口,并以此来打击市场规模高达3500亿美元的美国汽车业。

    美方表示,该国汽车业正处在摆脱严重衰退并逐步复苏的过程中,而中方对相关产品的“补贴”毫无疑问会延缓这一进程。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发布的《2011年汽车零部件进出口分析》显示,2011年,中国汽车零部件出口总额为532.62亿美元,其中,出口美国市场的零部件金额达120.7亿美元,占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总金额的24。35%,同比增长26.44%。

    “截至去年,美国已经成为中国汽车零部件最大的出口国。对美国的诉讼行为,商务部表示强烈抗议。”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该官员分析认为,美国正值大选,上述消息是在美国的汽车产地俄亥俄州宣布的,这表明美国对中国提起诉讼不乏出于政治层面的考虑。

    汽车分析师张志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认为美国再度起诉中国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补贴政策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中国汽车的整车出口虽然没有威胁到美国,但零部件的出口确实会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一定冲击,因为中国汽车零部件性价比高,有可能会影响美国零部件产业中技术含量不高的部分。二是于美国大选竞争的需要。三是美国于2009年实施的针对中国的轮胎特保措施已经到期,中国对美国的轮胎出口可能恢复到了一个比较高的水平,因此需要采取措施制约中国的出口。”

    补贴并不违反WTO规则

    此次,美国向WTO提出的诉状中还涉及中国的“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项目,认为这些项目存在中国政府对企业提供的大量的补贴。

    美国贸易代表柯克确认,这一项目已帮助中国的汽车及其零部件出口额从2001年的74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691亿美元。

    从2006年8月到2012年5月,中国已在长春、重庆、上海、武汉等地建设了12个“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官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建立“出口基地”是中国政府提升企业海外竞争力,打造汽车强国的有效手段之一。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在其博客上撰文称,在特定地区采取措施吸引特定产业的企业聚集,形成生产和出口基地,有利于铸就强大的竞争力。

    根据国际奉行的《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国家政府对产品的补贴分为三类: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其中,不可诉补贴是WTO所许可的,不必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处理,不得对享受该项补贴的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梅新育毫不讳言地表示,尽管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汽车产业和其他特定产业时使用了一些可以划入“补贴”范畴的政策工具,但并不是所有补贴都违反WTO的有关协定。在专向性补贴中,对公司进行研究活动的援助,对高等教育机构或研究机构与公司签约进行研究活动的援助均属于不可诉补贴。

    “入世后,中国大面积清理经济法规,大多数‘汽车产品生产和出口基地’实施的补贴项目都属于研发援助。此外,国内各产业享受的各类补贴多数属于临时性补贴,而在WTO的历史上,成员方保留的非歧视原则的例外与豁免动辄10余年,保留数十年者也并不鲜见。”梅新育说。

    “其实政府并没有直接给企业钱,这次美国指责‘出口基地’对于汽车及零部件的补贴主要是以对商务活动的支持体现出来的,例如展会、宣传等。”盖世汽车网总裁陈文凯表示,“美方起诉的另一个方面是出口退税,但其实这也是很多国家都有的,非常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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