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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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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设置外籍人员投资下限最少投资12.5万美元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老挝外交部近日向各国驻老挝大使馆通报了外籍人员在老挝经商、务工的新规定,其中,外籍人员赴老挝投资额下限为10亿基普(约合12.5万美元)。

    根据新规定,赴老挝投资或经商的外籍人员应有稳定的生产基础,才能依法申请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签证及居留证。资本不足10亿基普但不低于2.5亿基普(约合3.1万美元)的投资者可获得两年宽限期,但须与老挝县级政府签订两年内资本增至10亿基普的协议,无法达到要求的,将被停止经营并遣返回国。此外,老挝还规定外籍劳务人员不得在当地工作超过4年。

    另据了解,为迎接第九届亚欧峰会,老挝方面已着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针对外籍经商、务工人员的规范和清理整治行动。为此,中国驻老挝大使馆经商处提醒中国在老挝中资机构、个体经商户注意规避风险,合法经营,合法居留。

    (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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