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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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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生与国际法结缘的外交官

——专访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史久镛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与史久镛合影

    ■本报记者  傅立刚

    史久镛是中国著名国际法学家,也是历史上首位在联合国国际法院担任院长的中国人。在一次国际法年会上,记者有幸由导师引荐和先生认识,并在午宴前对他进行了采访。先生当选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后,在中国引起了很大反响,时任外交部部长的唐家璇曾第一时间代表中国政府发去贺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也向他发去了贺电。

    满腔热情报效祖国

    1926年10月,史久镛出生于浙江宁波,童年时随家人移居上海。他回忆说,当初上大学时之所以选择法律和国际关系专业,主要原因就是当时正值二战末期,面对残酷的战争给黎民百姓带来的灾难,年轻的他希望用法律知识为人类服务,以法律促进国与国间和平解决争端,避免战争。

    1948年秋,史久镛赴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国际法。哥伦比亚大学是美国最古老、最著名的高等学府之一,被公认为是美国常春藤盟校的领袖。一批活跃在中国教育文化与科学领域的风云人物,如胡适、陶行知、蒋梦麟、马寅初、张伯苓等都曾在此留学。经过3年苦读,史久镛于1951年获得该校国际法硕士学位,后留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954年,中国的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国内百废待兴,百业待举,正是各方急需人才之时。年轻的史久镛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放弃国外优厚的研究工作条件,离开美国踏上归程。改革开放后,史久镛先生又从教学科研岗位转到国家行政机关,先后担任中国外交部法律顾问、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等职。其间他还参与了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谈判,曾只身赴日内瓦总部进行谈判,并向中央高层力主香港应先于内地“入关”。

    应增加发展中国家法官席位

    当记者问及国际法院的15名法官,名额是否按照地区分配的问题时,史久镛告诉记者,根据《国际法院规约》,15个法官的名额没有按地区分配的规定。但是,有一条,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在选举国际法院法官的时候,要注意到,世界上主要的法律体系和主要的文明体系,都要有代表。而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选举国际法院法官就形成了一种惯例,或者说各国代表之间达成了一种默契:这15名法官,是按照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地区分配选举出的,所以,西方国家占多数和优势。而联合国安理会席位的分配,是联合国成立时定下来的(当时很多非洲、亚洲的国家还没有独立),一直没有变。

    他个人认为,国际法院按照这个原则选举法官是不合理的。西方国家法官的名额应当减少,发展中国家法官的名额应该加强。另外,国际法院的官方语文是英文和法文,而按照《联合国宪章》,应该有6种官方语文: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

    审判工作必须亲历亲为

    和记者谈起其在国际法院当院长时的工作时,先生表示,除了要做一般法官需要做的事情,他还需要主持案件的审理,包括会见双方的代理人,商量怎么开庭,等等。同时,也要参与内部开会,如行政会、司法会等,讨论案件、打理一些行政事务。此外,虽然具体事务由书记官负责,但院长要监督书记处的工作。“国际法院的这些法官,都是各国的法律精英,如何形成一个判决,如何形成多数意见,当院长的需要仔细聆听。”史久镛说,“判决书是法官自己起草的,起草小组一般由3个法官组成,其中,院长是当然的成员和领导。初稿经起草小组修改后,再发给全体法官阅读,作为判决书的一读稿。然后,院长主持全体法官对一读稿进行讨论。之后,起草小组根据一读稿所提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形成二读稿。每次讨论,一般需4天至5天时间,有时甚至需要两个星期。由于国际法院的工作特点,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双方都要求案情保密,所以尽管有秘书,绝大部分工作还都得法官自己亲历亲为,独立进行。讨论,开庭,办案,甚至每个标点符号都需要自己决定。”

    法官国籍是否影响案件判决?

    当记者问及国际法院法官的国籍是否会影响其对案件的认定和判决时,史久镛告诉记者,对于一个案件,大家可以发表各自的意见,各自对法律问题的看法。但每个法官的背景不一样,这些背景是不是会对他们的判断产生影响,就很难说了。史久镛同样提到了自己处理与中国有关的案件的做法。他认为,作为一名国际法院法官,没有自己的法律派系,只能完全按照国际法的标准行事,根本不应该有任何主观主义的想法。在国际法院他并不代表中国政府,所以如果案情涉及中国,他不需要回避。

    在提到国际法院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时,史久镛指出,国际法院在和平解决国家之间的纠纷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如在处理卡塔尔和巴林之间长达100年的领土纠纷时,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目前国际局势错综复杂,应当正确看待国际法院在未来的使命和发展方向。

    记者问及他从联合国国际法院退休后的生活,他对记者表示,一辈子从事国际法的教学、研究、实务工作,也想休息休息了,但还是放不下,目前,他是外交部的法律顾问。此外,他也是厦门大学国际法高等研究院的主席。具有丰富阅历的史久镛先生对年轻人寄予厚望。他说在众多的国际机构中很少看到中国人的身影,这无疑影响了中国与国际接轨的进程。为此他希望年轻人学好外语与专业知识,以便推动中国早日走向世界,走向辉煌!

    相关链接: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责有:仲裁国家之间的争端;为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等国际机构提供法律咨询。

    自成立以来,它在维护和重建世界和平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联合国宪章》规定,国际法院由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法官不代表任何国家,亦不受其本国政府制约。法官由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同时分别独立选举产生,候选人只有同时在这两个机构获得绝对多数票才能当选。法官任期9年,可连选连任。《国际法院规约》规定,当选法官不论国籍,但须品格高尚,并具有本国最高司法职位或是公认的国际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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