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2012年11月20日 星期二 返回版面目录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近日,山东高青法院审结一起数额巨大的团伙入户盗窃案,盗窃次数达二十余次、涉案金额三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焦某、刘某、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盗窃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作案情节,应从重处罚。六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各自的犯罪事实。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七个月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
(李爱波 张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