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后一批营改增试点12月1日启动
来源:中国贸易报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江苏南京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在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上海、北京、江苏和安徽试点运行的效果来看,营改增有力地带动了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纳入试点的企业户数约71万户,即将纳入试点的户数约20万户。营改增减负效果明显,其中,上海市1月至10月减收225亿元,北京市9月至10月减收25亿元。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天津、浙江、宁波、湖北要借鉴营改增先行试点省市的经验,及时完善试点方案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财税部门的督导,确保12月1日顺利完成今年最后一批“营改增”税制转换工作。
此外,王军还强调,已开展试点的上海、北京、江苏、安徽要继续密切跟踪运行情况,加强分析评估,防范虚开骗税风险,及时反映和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巩固工作成果。福建、厦门、广东、深圳要继续加强对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纳税申报各项准备工作,优化纳税服务,确保试点纳税人及时准确完成首月纳税申报。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