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外企垄断液晶面板市场 被罚3.53亿元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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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邢梦宇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告称,对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企业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涉嫌价格垄断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53亿元。
有知情人士透露,这次处罚主要是针对6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的价格违法行为,但2006年之后,这6家企业也存在高度一致的操纵价格的行为,国内企业已经请求相关执法机关对此进行动态监管。
操纵价格
国家发改委在发给记者的邮件通知中称,2006年12月以来,该部委多次收到举报,反映从2001年起,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液晶面板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此后,发改委依法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涉案企业主动报告了其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的情况。经查实,2001年至2006年6年时间里,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在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会议轮流承办,基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协商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涉案企业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有关信息,操纵市场价格。这些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2001年至2006年,面板成本占彩电生产成本的80%左右。近年来,这一比例有所回落,但也在70%左右。涉案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损害了国内彩电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被诉6家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涉案液晶面板数量合计514.62万片,其中,三星82.65万片,LG192.70万片,奇美156.89万片,友达54.94万片,中华映管27.06万片,瀚宇彩晶0.38万片,违法所得合计2.08亿元。
三星方面表示,“本案与欧洲、美国、韩国等反垄断机构的调查案件相同。三星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在2012年9月也确认了相关事实。自2005年末起,三星已经中断了相关行为,构造了守法经营的体系并严格实施,为实现守法经营,构筑全球公平竞争的环境作出积极努力。”
记者致电三星(中国)进一步问询其2006年以后是否存在操纵价格的情况,未获得正面回应。
适用《价格法》
本案中的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在2001年至2006年,由于当时中国《反垄断法》尚未颁布施行,按照法不溯及既往以及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发改委依据《价格法》对此案进行了定性处罚:认定涉案企业在2001年至2006年通过晶体会议等形式交换价格信息,协商液晶面板价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进行具体实施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按照《价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3675万元,并处罚款1.44亿元,以上经济制裁总计3.53亿元。
发改委人士向记者透露,6家涉案企业针对全球市场共同协商液晶面板销售价格是典型的价格垄断行为,多个国家和地区对这一案件进行了严厉处罚。由于美国、欧盟是依据该国反垄断法进行的处罚,所以罚款基数是涉案企业的销售额,罚款金额比较大。而中国处罚的依据是《价格法》,因此,罚款基数是这些企业的违法所得。另外,这些面板企业均有自首情节,所以还给予了它们不同程度的从轻处罚,罚款数额相对较少。如果根据中国《反垄断法》进行处罚,罚款基数也将是这些企业的销售额,罚款金额肯定会大得多。
此外,上述涉案液晶面板企业已将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全部退还,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承诺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采购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的机会;三是承诺对中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
执法效果明显
国内某彩电企业人士透露,2010年,LG等厂家的液晶面板价格基本都跟着三星走。一般各家降价的情况不是很一致,但涨价的情况基本一致。涨跌方面,韩系厂商较为激进。
与此同时,几家国际面板巨头的供货价格水平也非常相近。无论是月底报价,还是因市场行情变换进行的调价,其提供给国内彩电企业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变动基本一致。
此外,虽然在正式采购之前往往还有一次议价环节,但实际上议价空间通常很小。除非市场行情发生巨变,否则面板价格只会在报价的基础上微调,国内彩电企业基本上没有议价空间可言,经常只能被动接受。
上述发改委人士透露,此次价格执法对国内彩电企业的发展来说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将进一步促进相关产业的合作与技术交流,有效提升中国彩电企业的竞争力。
据悉,按照相关的承诺,韩国LG、台湾奇美、友达等企业已经在2012年12月份前开始实施保修期延长政策,韩国三星也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政策。据行业协会测算,仅此一项每年可为国内彩电企业减少维修成本支出3.9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