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阔天空好扬帆 乘风破浪谱新篇
——山西省法院五年工作巡礼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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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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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陪同山西省代省长李小鹏(前排右一)视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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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法院进行司法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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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陪同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前排中)到基层视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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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在新西兰奥克兰高等法院进行司法交流 |
■本报记者 常旭日 特约记者 孙朝晖 摄影 平磊
时代的脚步不断前进,永不停歇。
透过历史的眼眸,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回望:2008年以来的五年,是山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五年,也是全省法院工作充满活力、快速发展、取得历史性进步的五年。
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和繁重艰巨的任务,全省法院始终以舍我其谁的责任意识自觉担负起沉甸甸的使命,留下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一步步坚实足印。
五年来,在大事多、难事多、考验多的情况下,全省法院上下同心,在攻坚克难中奋进,在改革创新中发展,不断拓展审判职能,深入推进机制创新,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描绘了乘势而上、科学发展的绚丽篇章。
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把牢方向、主动作为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各类矛盾纠纷凸显,刑事犯罪易发多发,新类型案件大量涌现,加之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使全省法院各类案件受理数量连续攀升,从2010年起每年都在20万件以上。在审判任务激增、案件处理难度加大的双重压力下,省高院党组审时度势,及时提出办“三案”、促“四化”、求“五新”的总体工作思路,从转变思想观念和司法理念入手,吹响了能动司法的进军号角。
“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这是全省法院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2008年底,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省高院及时加强对因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的预判分析,制定出台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金融安全和农村改革等意见,强化了大要案报告、应急处置、调研分析、审判监督指导和案件审理统筹协调等五项工作机制,努力克服法院工作的“被动性”,超前发挥了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2012年5月,按照省委、省政府“项目落地年”的要求,省高院制定下发《关于为“项目落地年”提供司法保障的八项工作举措》,指导要求各级法院为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保驾护航。大同市城区法院、新绛县法院等一些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多的法院,专门设立“重点项目建设流动法庭”,坚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变“坐堂办案”为主动上门服务,对项目落地和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司法需求及潜在诉讼隐患进行调查摸底,早作预判,保证了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此研究不仅对法院有作用,也对有关主管部门包括市、县有作用,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可以组织一次讲座,请法院同志讲授,以提高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同志处理这方面纠纷的能力。”这是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纯清对省高院一份调研报告所作的批示,而这样的调研成果还有20多项。去年以来,为适应山西省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的新形势,省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法院发展大调研”的活动。各级法院领导和广大法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农村,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调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司法需求,使法院工作始终与全省的中心工作合拍同步。
“服务大局、能动司法,是我们经常想、经常讲、经常抓的重大问题。我们只有自觉融入大局,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优势,才能体现出人民法院的工作价值。”省高院左世忠院长多次在法院工作会上这样讲。在这一思路指导下,五年来,全省法院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的新变化,不断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围绕山西省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6万余件、标的金额5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和52.8%,依法支持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通过法律手段关闭了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保障促进了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参与“平安三晋”、“法治山西”、“信用山西”建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涉枪涉爆、“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专项斗争,坚决打击坑害投资商、创业者的一切违法行为,努力创优招商引资环境。五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48万件、判处罪犯12.6万人,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200多件,切实维护了经济社会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司法为民:听民意、访民情、解民忧
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决定着人民法院必须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五年来,为民司法是全省法院毫不动摇的工作主题,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也在一点一滴的细微行动及不懈努力中,逐渐生动、丰满起来。
让法官走进群众中,与百姓“零”距离,这是省高院推行“法官驻村、驻社区”工作制度的目的。这项起初一些法院不理解、认为不可行的工作机制,经一些法院试点后,不仅让群众交口称赞,也让当地党委、政府感到受益良多。曲沃县北董乡吉庄村村民张某承包土地合同于2011年9月到期,但未将耕地交回。2012年4月,吉庄村实施“村村通”工程,所涉及村民土地大都调整完毕,而张某仍拒不腾地,造成工程逼迫停工。村委会电话联系到该村驻村法官周法官进行咨询,准备起诉张某。考虑到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审理时间长,势必因工程停工,造成巨大损失。周法官立即联系当地司法所的同志一同深入该村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张某同意退回耕地,村委会另行给张某调整了一块土地,“村村通”工程得以顺利施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每年大约有3万件左右的纠纷解决在了诉前。“法官驻村、驻社区”制度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并被评为2012年山西法制新闻大事件。
“6431123”这部法院便民服务电话号码,武乡县百姓都知道。“你好,我想打个官司,可是我在石家庄打工的厂子是私人的,平时请假扣工资,能不能预约在长假期间回去立案?”“可以的,你什么时候回来都行。”去年4月初,武乡人李某某与同居的籍某发生矛盾分居,因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纠纷,想通过法院解决,身在石家庄的她听家里人说法院开通了电话预约和事前预约立案,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通了这个电话。5月2日,李某某如愿在法院立了案,同时相约第五个星期天回来参加开庭。五年来,全省法院不断创新、细化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采取电话立案、预约开庭、假日法庭、车载法庭、案件速裁等方式,把审判法庭开到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方便群众诉讼,公正高效地审理执行好每一起事关民生的案件,共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相邻关系案件17万余件,以及住房、医疗、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纠纷7万多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温暖宽敞的大厅里,坐在休闲座椅上,喝着热茶,看着图书,要不是看到墙上大屏幕滚动播出的‘诉讼温馨提示’,我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一位在法院等待开庭的当事人对阳泉市矿区法院的立案接待大厅感到很新鲜,这实际上是全省法院近年来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和“争做文明接待窗口、争做文明接待员、争做人民群众贴心人”活动后出现的新变化。为使到法院参诉办事的群众感受到尊重与关怀,各级法院因地制宜,大力开展立案(信访)大厅建设,为诉讼、来访当事人提供查询、导诉、立案、接访、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并选派政治素质高、群众观念强、业务能力精的同志上岗服务。许多情绪激动、心情焦躁的当事人在立案接待人员耐心细致的疏导下,平复了情绪,恢复了理智,法院与当事人之间达成了一种和谐温馨的互动关系。
为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2009年,山西省召开了全省法院“重调息诉、和谐司法”经验交流会,去年12月又组织进行全省民商事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和“办案能手”的评选表彰,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提高调解成功率。经过连续几年的努力,目前调解工作已经延伸到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全领域,贯穿于诉前、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并纳入到对法官的个人绩效考评之中,去年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8.82%,比五年前上升了24个百分点,刑事自诉案件调撤率、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也分别增长了8.93和4.1个百分点。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则强化了判前释明、判决说理、判后答疑等工作,从各个环节努力使当事人对审判的过程、结果做到明明白白,以求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为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信访申诉权,还积极优化机构职能设置、充实申诉信访工作人员队伍、完善信访接待设施、畅通信访申诉渠道,使一大批涉诉信访案件得到终结。新华社等多家新闻媒体先后以《山西法院系统实施“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工程见成效》、《山西省法院系统以调解为基石和谐办案》为题作了专门报道。
自身建设:抓改革、强能力、促公信
在当前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尚有缺失、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增长,对法院智慧和能力提出重大考验的复杂背景下,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司法水平,成为人民法院工作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改革创新是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持久动力,也是破解人民法院面临各种难题的重要途径。
2009年7月21日,山西省“量刑规范化第一案”开审,标志着由太原中院以及所辖基层法院、长治市城区法院、怀仁法院、洪洞法院为试点法院的全省量刑规范化改革正式启动。
2010年4月19日,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行业的群众饶有兴致地参观忻府区法院接待大厅、调解中心、审判法庭、院领导和法官办公室,这是该院将每年1、4、7、10月份第二周星期三上午确定为“公众开放日”后接待的第一批客人,忻府区法院也继太原中院、河津市法院、长治县法院后,与孝义市法院、洪洞县法院一道成为最高法院确定的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让失足的少年悔过自新、让扭曲的心灵浴火重生”,2010年9月1日,太原市少年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从2008年开始,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式启动。省高院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实施了《全省法院贯彻落实“三五”改革纲要实施方案》,因地制宜,一项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程序,到健全审判管理、强化监督制约;从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到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从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群众观点大讨论、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到学习型法院建设、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廉政建设、“利剑工程”……,五年来,全省法院在自身建设上以砥砺前行的姿态,取得了一个个可喜的进步。
这是一组令人振奋的统计数据: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2.65万件,审执结91.06万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9.6%和30.7%。在审判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审判质量效率明显提升,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均在85%以上,调解撤诉率、裁判自动履行率、结案均衡率等反映审判质量效率的主要指标都呈逐年递增的良好态势。
这里有几个法院法官的杰出代表:沁县法院原院长王天祥积劳成疾倒在工作岗位,其事迹被拍成电影《百姓法官》在全国上映;灵丘县东河南法庭庭长何云霞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作为“感动大同的杰出人物”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五年来,先后有351个集体和81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群朴实无华的人民法官,如同一棵棵小草,根须繁茂,扎根三晋沃土,一代代交替,一茬茬更新,虽默默无闻,却始终与人民同呼吸,与时代共奋进,不断创造着一个个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