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委海仲委2012年仲裁业务快速增长
来源:中国贸易报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海仲委)是中国处理国际商事、海事仲裁案件最多、最集中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在日前召开的工作情况通报会上,相关机构的负责人就其2012年的各项业务做了详细介绍。
2012年,贸仲委、海仲委紧紧围绕“找准定位、夯实基础、转型升级”这条主线,坚持不懈地推进改革,仲裁业务快速增长。
贸仲委及其天津分会、西南分会2012年全年共受理案件1060件,涉外案件331件,国内案件729件。其中,北京总会受理案件975件,同比增加307件,增长46%。海仲委及其上海分会、天津分会和西南分会2012年全年受理各类海事案件总计82件,争议金额达14亿元,全年结案57件。受理案件数量与争议标的额均处于历史高位。
据介绍,贸仲委、海仲委业务增长的动力得益于坚持不懈地贯彻改革的正确指导思想。2012年5月,贸仲委颁布实施了新的《仲裁规则》,突出国际化特色,进一步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全面提升了仲裁服务的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与此同时,贸仲委对仲裁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于2012年9月在香港特区设立了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迈出了贸仲委直接在境外提供仲裁服务的第一步。此外,贸仲委还在发展传统仲裁业务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其他争议解决业务的发展。目前,贸仲委已设立了网上争议解决中心和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积极致力于域名等网络标识争议的解决以及大陆与台湾两岸投资争端的调解等。
当然,在改革中,贸仲委也遇到了一些阻力和困难,如,2012年5月,贸仲委上海分会和华南分会就曾违反贸仲委《章程》的规定,相继对外自称为“独立的仲裁委员会”,拒绝适用依法修订的贸仲委2012年《仲裁规则》,全面拒绝继续接受贸仲委的业务领导,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给贸仲委的国际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但是,在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贸仲委坚持不懈地推进改革措施,积极稳妥应对,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及时采取措施,依法终止了贸仲委上海分会和华南分会的业务授权,禁止两分会继续使用“贸仲委”的名称和品牌,禁止两分会以贸仲委分会的名义从事仲裁活动,努力消除不良影响,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贸仲委仲裁业务的正常进行,维护了国家仲裁法制的统一。
经过50多年的发展,贸仲委和海仲委攻坚克难,积极进取,不断推进业务的转型升级,已经形成了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仲裁服务品牌,独立公正地处理了2万多件仲裁案件,切实维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改善国内投资环境和法律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国际贸易秩序、促进经济贸易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洪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