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 返回版面目录
来源:中国贸易报
《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请求早日公布其发明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声明。因此,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布其发明专利申请的,应当填写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要求提前公开声明”。这一声明可在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时,与申请文件同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声明后,经初步审查认为该发明专利申请合格后,将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