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财政厅厅长王庆江:
建设国家级粮食安全保障区 提高粮食安全战略地位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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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施春莉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独立自主的重大战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只有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才能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财政厅厅长王庆江认为,应进一步建设国家级粮食安全保障区,努力提高粮食安全的战略地位。
王庆江表示,虽然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向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食物供给日益丰富,供需基本平衡,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对粮食的需求量大,粮食安全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以及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粮食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而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对粮食生产的约束日益突出。未来,我国粮食的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从中长期发展趋势看,随着饲料粮、工业粮、生物质能源等非口粮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国粮食需求将呈刚性增长态势。我国粮食安全问题不能过分依赖国际市场,必须立足于发展国内生产,实现粮食基本自给。
王庆江谈到,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一是加强节约,二是加强生产。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强民众节约粮食宣传教育,增强粮食安全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提高珍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迫切需要选择粮食生产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省份建立国家级粮食安全保障区。从目前来看,我国粮食主产中心逐步北移,且有逐步集中到少数地区的趋势。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区)1985年粮食总产量占全国的67.3%,2011年增加到76%,对全国粮食增产贡献率高达88.3%。在13个主产省(区)中,目前有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河南、安徽、江西等6个省(区)能够稳定调出商品粮,其他7个省(区)基本处于产需平衡状态或调出有限。因此,在黑龙江等6个省(区)试点建设国家级粮食安全保障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家应统筹考虑给予粮食安全保障区更多的扶持政策,比如,单独设立国家级粮食安全保障区转移支付、设立粮食调出资源税、建立产粮大县新增粮食本级投入返还机制、扩大超级产粮大县覆盖范围、扩大试点省(区)最低收购价粮食品种范围、在试点省(区)设立粮食期货交割库、加大对试点省(区)粮食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对试点省(区)发展粮食生产和加工给予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