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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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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干线

来源:中国贸易报  

    多部委寻治雾霾“政策储备”

    日前,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农工党中央和13个部委局办共同参与了雾霾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据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透露,此次座谈会的成果,是为未来雾霾污染防治的国务院相关文件“提供政策储备”,这些“政策储备”包括部委联动、行政问责、产业准入、企业监管等多个方面。

    据悉,在管理、法律、规划层面,与会者建议,由发改委、环保部牵头,建立和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统一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并制定污染物减排中长期规划等;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层面,建议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实施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重污染产业的产能控制,同时,加大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扬尘污染的防控力度等;在经济激励政策层面,建议适时出台“碳税”政策、实行污染物排放补偿制度等。

    营改增试点地区扩至全国企业减负激发经济活力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自去年1月启动试点以来,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企业负担明显减轻。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据测算,此次将“1+6”行业试点地区扩至全国,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财政部出台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资金管理新规

    为规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日前,财政部印发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未来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七大领域,包括油气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煤炭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黑色金属综合利用、有色金属综合利用、稀有、稀土及贵金属综合利用、化工及非金属综合利用和铀矿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中央分成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示范基地建设责任主体为矿山企业,应当具备近三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合格、无违法违规记录,以及近三年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等10项条件。

    《预算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被列入一类立法

    记者日前获悉,十二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及常委会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将于近期公布。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尚未审议通过的《预算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将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继续审议。

    其中,由于涉及部委职权调整和包括官员在内的个人财产信息共享问题而反复拉锯的《预算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有望被列入一类立法项目。所谓一类立法项目即在本届内须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立法项目。这意味着《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都有望在本届人大任期内送交全国人大审议。

    据悉,目前,《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尚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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