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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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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小看板

来源:中国贸易报  

    什么情况下发明创造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明确下列8类发明创造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

    (一)各种方法,产品的用途;

    (二)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

    (三)单纯材料替换的产品以及用不同工艺生产的同样形状、构造的产品;

    (四)不可移动的建筑物;

    (五)仅以平面图案设计为特征的产品,如棋、牌等;

    (六)由两台或两台以上的仪器或设备组成的系统,如电话网络系统、上下水系统、采暖系统、楼房通风空调系统、数据处理系统、轧钢机、连铸机等;

    (七)单纯的线路,如纯电路、电路方框图、气动线路图、液压线路图、逻辑方框图、工作流程图、平面配置图以及实质上仅具有电功能的基本电子电路产品(如放大器、触发器等);

    (八)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放射或其结合的医疗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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