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管局:松绑FDI外汇审批 加强资金出入监测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高洪艳
5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国家外管局)发布《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简化并整合了外商直接投资(FDI)所涉及的外汇登记、账户开立与使用、资金收付及结售汇等环节和政策,废止了24项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法规。至此,中国FDI、ODI(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以登记为主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
“实际上,原有的相关规章制度早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无法发挥相应的作用,早就应该废除或者修订。”广东省社会科学综合研究开发中心主任黎友焕对《中国贸易报》记者表示,在原有严格条文规范下,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虽然有增无减,但也只能躲躲闪闪,导致职能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外商直接投资的实际情况。
黎友焕认为,当前,外商直接投资的速度已经大不如从前,此时深化FDI外汇管理方面的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个有利的时机。相关政策的新调整,有利于主管部门在放宽规定的同时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来掌握实际发生的资金变化情况。但能否达到这个预期效果,还有待于监管部门相关工作能否到位。
记者了解到,在简化FDI外汇管理政策的同时,国家外管局并没有忽视对跨境资金的风险监管。借助近期推出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国家外管局将强化直接投资项下资金流出入的统计监测。
但是,黎友焕也提醒,新形势下外商直接投资的资金性质和形式都出现了新的变化,统计和监控资金跨境流动还存在诸多难度。
例如,由于中国实行资本项目高度管制制度,境外资金进入中国的合法合理渠道是QFII和RQFII,这部分资金规模有限额,是可控的,但是,相当一部分境外资金是通过其他灰色途径进入的,主要包括外贸渠道中的虚报进出口商品价格、外商直接投资的虚假出资和虚报亏损、海外汇款等。
对于这些问题,国家外管局于本月5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外汇管理部门强化对进出口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分类管理,加大核查检查与处罚力度;同时要求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严格执行外汇管理规定。
宏源期货有限公司财富中心投资顾问周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提高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降低银行主动引入外汇的动力,可以控制流动性问题。不过从以往经验看,效果有限。
黎友焕也指出,资金跨境流动异常的背后存在着很大的金融体制漏洞,对于虚构贸易等境外资金的灰色通道,不少银行心知肚明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利益面前助纣为虐。该通知虽然指出了问题所在,很有针对性,却没有提出强制性措施。要想解决问题,还是要有措施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