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试点启动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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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设计/高阳文 |
本报讯 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申请材料及审查说明》两部分。
据了解,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
《试点方案》提出了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目标,明确了试点业务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同时,为保障试点顺利进行,《试点方案》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转售企业提出了服务质量、号码资源、批发价格、长期服务保障措施、退出机制等多项试点保障要求。
工信部表示,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是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鼓励服务和业务创新,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应用需求,探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之间合作竞争的模式和监管政策,提升移动通信市场竞争层次和服务水平,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为正式商用奠定基础。
有专家表示,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是促进我国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重要举措。移动通信领域也是目前电信业发展最重要、最活跃的领域之一,该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
(古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