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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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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或与《公司法》冲突

来源:中国贸易报  

    ■许洁

    随着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加速,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也被提上了日程。此次参与改革方案讨论的专家透露悉,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宽进严管”为政策导向,重点是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即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此项登记制度的改变从理论上降低了投资者投资创业的门槛,提高了资本的运营效率。该项改革已经在广东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

    不过,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该项旨在鼓励民间投资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面临法律风险,与现行《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的要求相冲突。

    宽进严管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举办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座谈会”,邀请多位法学专家进行研讨。与会专家介绍,此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宽进、严管”为政策导向,重点是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介绍,实缴制与认缴制,是企业登记时关于注册资本的两种模式。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而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吴景明认为,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而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工商登记实缴登记制,从而导致了企业“注册成本高”问题突出。如何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的问题引起了高层的关注。

    实际上,3年前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就已在深圳开始试点。2012年,广东省珠海、东莞等地也开始试点。今年2月,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正式提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

    一位知情专家介绍,上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是在为改革积累经验。

    改革须依法

    公司法务律师李亚飞认为,现行的工商登记制度要求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在实践中已经流于形式。

    现行的工商登记制度十分繁琐,一家公司完成登记注册至少需要20至25个工作日。“工商登记是静态,无法实际反映公司的资金状况。”李亚飞说,“在实践中,很多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都是委托中介机构做的。”

    北京一家工商登记中介机构负责人透露,注册一家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公司,可以由中介垫资注册,费用为5000元左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提出质疑,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与现行《公司法》冲突,建议立法与改革同步推进,主张同步修改《公司法》。

    现行的《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最低出资额、出资时间有明确规定,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认缴有冲突。现行《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但是,2010年12月20日,深圳市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出台了《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前海合作区及互联网、电子商务行业试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对依法登记的市场内个体经营户试行豁免工商登记,在基金管理、电子商务秘书、股权投资等行业试行一个地址可以办理多个执照。

    刘俊海认为,《公司法》是上位法,《实施意见》只是地方法规法律,效力低于《公司法》,不能做出违背上位法的规定。

    “改革应该依法进行,应该先修订《公司法》,免得法律之间相互冲突。”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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