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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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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棱镜门”折射出信息监控的是与非

来源:中国贸易报  

    ■于国富

    2013年6月,前中情局(CIA)职员爱德华·斯诺登将两份绝密资料交给英国《卫报》和美国《华盛顿邮报》。2013年6月5日,英国《卫报》先扔出了第一颗舆论炸弹:美国国家安全局有一项代号为“棱镜”的秘密项目,要求电信巨头威瑞森公司必须每天上交数百万用户的通话记录。6月6日,美国《华盛顿邮报》披露称,过去6年间,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通过进入微软、谷歌、苹果、雅虎等九大网络巨头的服务器,监控美国公民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视频及照片等秘密资料。美国舆论随之哗然。

    美国政府在“棱镜门”事件上表态非常明确:这一监控计划是为了公共安全,斯诺登泄露中情局绝密,应当受到刑事追究。然而,世界各国网民的立场却绝大多数都站到了斯诺登一边,将斯诺登视为英雄。与此同时,各国政府却都“笑而不语”、“语焉不详”。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对个人隐私的尊重是文明社会的“标准配置”。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通过立法(甚至通过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确立了公民享有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权利。很多国家还专门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可见,公民的个人信息不受非法窃取和利用已经进入到普世价值之中,成为基本人权之一。

    美国是互联网的发源地,也是人权运动的策源地。曾几何时,美国政府还在“义愤填膺”地指责他国政府对互联网的管控严苛,要求放开互联网管制和监控。现在,奥巴马突然面临了“请君入瓮”式的尴尬,怎一个“囧”字了得?

    从人类起源的那一天起,人就是社会性的群居动物。一个人的安全和尊严,无时不刻都受到周围人的影响。你能否享用到自己采到的野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别人会不会从你手中抢走它;你能否活到明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别人会不会在今天晚上杀死你……

    面对无穷无尽的外来危险,人类必须制定规则,并共同托付给一个执行机构来执行该规则。因此,人类社会出现了部落、酋长、族规。随着时间的推移,演变出了现代意义上的政府和法律。人们通过让渡对个人事务的管理权来换取个人生命和财产的相对安全。

    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人们在享受高科技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面临新的安全挑战。

    我们可以通过飞机这种交通工具将北京到上海的时间缩短到两个小时,但是,恐怖分子也可以通过一个小小的炸弹让我们在万米高空粉身碎骨。正是因为这一点,目前几乎没有一位乘客对机场安检(实际上就是一种搜身)的必要性提出质疑。如果有一位乘客漏检,其他乘客会极力谴责机场工作人员未尽职责,将广大乘客安全视为儿戏。

    同理,互联网以其巨大的优势,正在取代传统的通讯方式。我们无需再通过传口信、递纸条、写信件等方式与亲友之间联络,只需要简单地发个电子邮件,或者通过语音聊天就可以解决。在恐怖分子那里,互联网也将成为策划恐怖事件的绝好联络工具。

    如果能够通过事先监控他们的沟通信息,提前粉碎他们的恐怖计划,可以挽救成百上千的生命,为什么不做呢?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对部分嫌疑分子的网络监控措施就像机场安检措施一样,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那么,是民众错了?他们不应该声讨美国政府,不应该声援斯诺登?

    当然不是。民众担心的并非政府为了反恐而监控部分嫌疑分子。民众担心的是,政府会偷偷摸摸地滥用这一权利。我们可以接受在机场安检通道上的安全检查,因为那里有明确的安检标志,并且我们已经做好被安检的准备。如果机场方面偷偷在贵宾休息室内安装摄像头或者X光机对我们进行所谓“安检”,机场职员可能将偷拍下来的照片拿回家去消遣,相信所有乘客都会群起而攻之!

    因此,笔者认为,目前的问题绝不是政府是否要对互联网予以监控的问题,而是政府应当如何对互联网采取监控措施的问题。美国政府错就错在没有与民众沟通,偷偷地实施了秘密的监控行为,导致了公众的愤怒和恐慌。斯诺登的“泄密”恰恰将这个本应公开的计划曝光了出来,成为民众眼中的英雄。

    在笔者看来,斯诺登应该被载入互联网监管的史册!

    (作者系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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