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将对物流企业产生哪些影响?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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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将由部分试点省(市)推广到全国。
运输以及物流企业关心的是,“营改增”后,税负是否增加?具体操作中,进项税额抵扣是否方便?带着这两个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由原来3%的营业税变为11%的增值税
近日,记者走访河北石家庄几个运输和物流公司发现,很多公司对“营改增”的问题并不了解,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营改增”。相对来讲,冀运集团办公室主任王晓燕对这一问题颇有研究,因为她清楚这涉及到集团将来的经营效益。
“没想到冀运集团亚通物流公司刚成立就碰到了‘营改增’的税制改革。”据王晓燕介绍,该物流公司5月份成立,是集网络专线运营、仓储、配送、物流信息服务、综合三方物流服务、物流园区经营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物流企业。她查阅相关方案看到,交通运输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相对于原来3%的营业税,税负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还有待实际运营来检验”。
据了解,“营改增”在上海、广东等地试点以来,只有5%左右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主要是物流和交通运输企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去年1月,作为“营改增”试点的上海,67%的试点企业税负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为应对税负增加,部分试点的企业采取了涨价措施。
专家表示,物流行业是竞争性较为充分的行业,利润率比较低,“营改增”可能对该行业形成一定的冲击,物流企业面临着比较大的经营压力。
针对河北省部分物流企业对“营改增”关注少的实际,专家建议,交通运输和物流企业应早日着手研究,弄清楚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并提前应对,以免到时候该抵扣的税费没有抵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试点地区物流企业税负加重,抵扣项目范围小及发票开具难是主因
一般认为,“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物流企业税负加重,抵扣项目范围小以及发票开具难是主要原因。
据介绍,增值税实行后应缴的数额,即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产生的税金,销项税即销售货物时缴纳的税金。这就意味着,进项税越多,应缴税费越少。
王晓燕告诉记者,物流企业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燃油费、人工成本、过路过桥费、车辆购置等几项。
根据相关试点情况,路桥收费不在抵扣范围;而燃油费用经常会遇到没有增值税发票、只有普通发票的加油站,也有的加油站开增值税发票程序复杂,非常困难,这部分费用就无法冲抵增值税。王晓燕表示,一般来讲,路桥费、燃油费占到物流企业成本的“大头”,也就是说,物流企业很大部分的成本不能获得抵扣。
此外,在车辆购买方面,王晓燕说,这属于大件商品,很多企业原来的车辆就够用,并不会经常购置,当然也不可能为了增加进项而盲目买车。这样,运输工具抵扣部分由于期限等问题,无法成为抵扣项目。
深圳市道路运输协会统计数据显示,仅有约30%的营运成本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进项税额抵扣。对此,专家建议,可考虑对该行业进行成本测算,核定一个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科学的百分比,以避免税负不降反增的情况。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物流企业增加负担仅仅是阵痛。随着全国推广,税负增加情况正呈逐步下降乃至逐月下降态势。此外,各省财政都对税负增加较多企业实行临时扶持政策,也会减轻增负企业压力。
(何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