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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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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诉“大拇哥”侵权案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去年,微软诉厦门大拇哥动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拇哥公司)侵权案曾一度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由于使用了盗版微软软件,大拇哥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合计224万元。

    一审判决后,大拇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微软是软件联盟(BSA一家总部设在美国的组织,主要职能是打击盗版软件、保护知识产权)的成员之一。BSA方面透露,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驳回了大拇哥公司的上诉请求,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BSA方面表示,这起案件的意义在于,厦门中院和福建高院对涉案软件赔偿数额的认定将对类似案件的审判有积极示范作用。

    据介绍,在进行证据保全的过程中,厦门中院采用的是抽样检查的方法,即在大拇哥公司某重要部门(制作部)的118台电脑中抽取了3台进行检查,结果是抽检的3台电脑都安装了涉案盗版软件。之后,大拇哥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回答法院提问时表示,公司大楼内共有500台电脑,该表述被记入保全笔录。法院审理后认为,以涉案的一款基础性操作系统软件——WindowsXP为例,被抽样的电脑100%安装了该款盗版软件,且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未能提供安装其他操作系统软件的证据,故可推定该公司所有的500台电脑全部安装了涉案软件。

    BSA方面认为,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的法院相对保守的赔偿认定,福建省法院积极适用法律,对涉案软件数量进行推定,充分保护了权利人的利益。目前,商业性最终用户使用盗版软件的侵权行为仍大量存在,不仅对权利人造成了危害,也严重影响了IT行业的就业、创新和新技术开发。可以说,该案件也给一些还在使用盗版系统和软件的企业再次提出了警示,最终用户商业性使用盗版软件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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