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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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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先行先试 涉外经济改革解困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徐淼

    “以服务业开放为重点,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后,一幅详尽的改革路线图已清晰可见,其中关于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更是引发业界深思。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2001年加入WTO之后,中国的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但是,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进入了深度转型调整时期,中国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发展模式遇到了明显的瓶颈,现行涉外经济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研究员隆国强看来,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红利巨大,但阻力可能甚于国内经济体制改革,要想顺利推进,就必须找准突破口。

    建立自贸区,就是那个突破口。

    根据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阿尔伯特·赫希曼提出的不平衡成长理论,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加入到TPP谈判而刘易斯拐点到来的时候,借助自贸区这一窗口,中国有望获得参与新一轮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机会,为中国未来的经济转型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举行挂牌仪式。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致辞中强调,上海自贸区“重在制度创新,重在改革开放”。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对记者表示,在当前的国际经济环境和背景下,涉外经济领域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着力发展外贸,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就是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路径之一,其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

    “改革开放进行多年,每经过一个阶段,都要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从建立深圳特区,到建立上海浦东开发区,再到加入WTO,中国每一个阶段的改革对今后几年的对外开放都起到了推动和带动作用。而随着每轮改革红利下发完毕,中国对外经贸的发展在迈上了新台阶的同时,也在期待新一轮的红利。”白明表示,上海自贸区是中国整个外向型经济“上台阶”的标志,是一个大幅度的开放。自贸区本身是带动经济发展的,它不是躲在角落自拉自唱的“个人秀”,而是具备可推广、可复制特点的示范区。

    白明同时指出,自贸区的示范作用不容小觑,但在全国各地的推进工作也不能操之过急。“其他地区学习要循序渐进。之所以要在上海一地开放自贸区,而不是在全国范围内让自贸区落地生花,是因为上海经济基础、外贸基础好,同时,开放的幅度也不会太大,能够作为试点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让后来者少走弯路。其他地区可以学习上海自贸区,但应该有一个时间差,使问题出现后能够有寻找解决方案的运行周期。自贸区的借鉴方式应该是一揽子借鉴,并不一定要全盘照搬,学习一两处先进经验,建立综合保税区、经济开发区等也未尝不可。同时,各地也有自身不同的特点,还应该因地制宜。”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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