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奇”引发商标抢注热潮
“傍名牌”有风险企业莫要盲目跟风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杨颖 霍玉菡
随着韩国农林水产部决定以后出口中国大陆、香港及台湾等地区的韩国泡菜都用汉字“辛奇”表示,并通过韩国农水产流通公社在上述地区申请注册“辛奇”商标,一轮新的商标抢注热潮再次掀起。
据报道,一家国内知名的网络商标交易平台中华商标超市表示,消息出现后几天内,已经有近百名客户致电咨询“辛奇”商标注册事宜,其中,食品、服装等是大家关注的主要类目。记者就此致电中华商标超市,其运营经理张帅向《中国贸易报》记者确认了该消息的准确性。他告诉记者,前不久,确实有不少人询问过相关事宜,近期咨询的数量也一直在增加。不过,他也表示,在发现这一现象后,该公司已经做了相关的预警,提醒想要注册“辛奇”商标的客户,不要盲目跟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跟风抢注获益者甚少
“在实际操作中,只要在‘辛奇’申请注册的申请日前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被指定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成功注册的机会还是很大的。”北京寰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林柳岑告诉记者,上述抢注现象的出现是由于中国大陆商标注册采用的是“先申请主义”,也就是说,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过去,商标实际使用人对商标保护的意识并不到位,这使得一些别有用心人士有机会注册他人实际使用的商标,并从中获利。近来,越来越多的人透过这样的方式投机。
采访中,张帅也向记者证实,这种跟风抢注商标的事件并非第一次集中发生。
“随着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提升,大家越来越多地关注商标的价值。比如,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注册与其相关商标的人也非常多。”张帅说。不过,他也提醒,这种行为并非十分理智。
“现实中,真正能够从抢注中获益的往往是第一个把握住机会的人。”张帅指出,一旦有人抢注成功,之后的申请会因为和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事实上,大部分抢注商标的人不仅很难从中获益,而且注册费也会“打了水漂”。
“傍名牌”风险大
据张帅介绍,中华商标超市目前只帮助两三位客户申请了“辛奇”相关商标,而这仅仅是因为,这些客户反应极快,但是,他们的申请也并不一定会被批准。“如果韩国农水产流通公社的申请日在先,他们的申请就可能因为近似度高而被驳回。当然,随后他们可以提请复审,但最终能否申请到自己想要的商标确实存在很多变数。”
张帅向记者表示,在发现大家的跟风行为后,他们已经提醒客户,不可盲目抢注。“一般来说,在申请商标时,我们会进行一定的检索,就是为了避免资源浪费和尽量减低客户的损失。”张帅说,“既然我们已经发现抢注现象,就会让客户充分了解相关情况,代理机构应该有这种责任心。”
抢注有可能成为“名牌”的商标显然是存在变数和风险的。而如果“傍名牌”的行为发生在商标所有权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甚至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之后,还可能会被判定侵权。
日前,在“大悦城”状告“小悦城”侵范商标权一案中,朝阳法院就认定,“小悦城”商标侵害了“大悦城”商标专用权,判决其开发商元邑房地产公司停止使用“小悦城”字样,并赔偿相关商标权利人70万元损失。由此看来,“傍名牌”确实风险尤大。
商标所有者须提升防御意识
此外,有业内人士指出,近来发生的众多“傍名牌”案例,如“海棠湾”商标之争,“乔丹”商标之争,其实就是企业缺乏防御意识的后果。
“作为商标真正的所有者,企业对自己商标的保护应该采取积极态度。”林柳岑进一步解释说,“主要关注两点:第一,对于自己实际使用的商标务必要在使用前就先申请商标注册,且应根据自己业务发展的情况,在新增商品或服务时,及时跟进注册;第二,一旦发现他人抢注,企业应积极利用《商标法》赋予的救济方式主张权利,撤销抢注的商标。”
而对于防御型商标的申请,林柳岑则建议,企业最好还是以与自己业务相关的类别或与自己商标类似的商标申请保护为主。因为,《商标法》规定,3年未使用过的商标是有可能被撤销的。
林柳岑还指出,进行防御型商标注册确实是预防抢注的一种方式。但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企业要不断提升自己品牌在国内的知名度。“品牌的知名度越大,撤销恶意抢注商标的成功几率也会越大。而且,当品牌能达到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时,还能得到跨类保护。”她说。
“过去,很多企业都是采取把商标购买回来的方式来处理商标抢注事件的,再加上一些企业自身在商标保护上存在漏洞,才能让那些有心人士抓到抢注机会。”林柳岑说,“企业能积极地对自己的商标权进行较为完善的保护,或许才是遏止这些现象的根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