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船舶提前报废更新 补助1500元/总吨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交通运输部12月9日消息,为了鼓励具有远洋和沿海经营资格的中国籍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共同发布《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按1500元/总吨的基准,对在2013年至2015年提前报废更新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进行补助,通过经济政策加快船舶工业结构调整、优化船队结构、促进节能减排。
根据《方案》,补助金额将根据船舶类型、提前报废年限等,结合基准补助金额(1500元/总吨)综合确定,补助资金按各50%的比例分别在完成拆船和造船后分两次发放。
《方案》规定,拆解船舶后更新船舶的,新建造船舶的总吨应不小于拆解船舶的总吨,并应满足中国船级社公布的国际新规范、新公约和新标准要求,取得海事机构核发的国籍证书和中国船级社颁发的入级证书;新建船舶类型由企业自主选择。
鼓励老旧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有望给船舶制造业带来利好。广发证券近日发布研究报告称,结合行业需求回暖、产能状况改善,将给予造船行业“买入”评级,重点看好中国船舶、广船国际等两家上市船企。
(严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