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与服务业开放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在本次论坛上的主旨演讲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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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海波 |
嘉宾介绍:戴海波,男,1962年7月出生,江苏靖江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副教授,现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由贸易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儒雅中透着坚韧与智慧,多年管理岗位的历练,造就了他敏锐、深邃、沉着稳健的风格。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团委副书记;团市委副书记;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浦东新区工作党委委员、组织部(劳动人事局)部长(局长);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南汇区委副书记、区长;南汇区委书记,上海临港新城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等职。
在各方努力和各界关注下,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对于这项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建立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出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要切实建设好、管理好,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高度重视,也进一步明确了试验区肩负的重要使命,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
大家都知道,服务业开放既是培育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点的迫切需要,也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战略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自贸试验区建设要牢牢抓住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服务业对外开放、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三大核心内容加快推进。试验区成立以来,我们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下,着力推动制度创新、扩大开放、完善功能,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的新空间。
一、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营造国际化、法制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
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要形成一套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主要突出四个方面的制度创新工作:
第一,创新投资管理制度,主要有四项重点制度: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制定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2013年版负面清单以总体方案和产业指导目录为依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外商特别管理措施写到小类,共190项(约17.8%的小类有特别管理措施),实现了越精细、越明确、释放空间越大、透明度越高的目的。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二是工商“一口受理”制度,建立了试验区管委会、工商、税务、质监四个部门“一表登记、一口受理、并联办事”的服务模式,企业新设备案4天可取得备案证明、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和税务登记。三是商事登记制度,重点落实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年度报告公示制以及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等管理措施。四是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实行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管委会可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意见(证书)。目前已有6家企业办结备案手续,共计对外投资3.1亿美元。
第二,创新贸易监管制度,主要推进两项重点制度:一是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制度,目前海关已启动试点凭舱单“先入区、后报关”模式,10家试点企业已办理业务90起,涉及货值超过1.25亿美元。同时,简化货物流转手续,确定7家试点企业和4条路线,按照“分送集报、自行运输”模式,试点在试验区四个区域间的货物自由流转。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要求,对“一线”进境货物,实施进出境检疫和重点敏感货物检验的监管模式。二是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探索对保税货物、非保税货物、口岸货物实施分类监管。
第三,创新金融监管制度,12月2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提出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30条细则,重点探索投融资便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进利率市场化、转变外汇管理方式四个方面的制度创新。目前,人民币跨境使用业务已率先启动,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跨境人民币借款两项新兴业务落地实施。人行上海总部正在抓紧制定“央行30条”的操作细则和管理办法,准备用三个月时间实现各项措施落地实施,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第四,创新综合监管制度,重点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我们主要通过建立协同和联合监管制度、社会信用制度、综合执法制度、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监管制度、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协助监管制度、以及综合评估制度等六个方面推进试验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二、以扩大开放为契机,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服务业是我国经济未来的主要增长点,潜力很大,服务业开放水平的提高,也体现了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要求。要通过服务业开放,引进国际先进经验,引入必要的市场竞争,发展中国的服务业。”为此,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等6个领域18个行业扩大开放、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共23项。目前,各项开放措施都在有序推进中。
在政策推进层面,在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下,23项开放措施中15项已经可以实施,4项需要在相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调整后实施(游戏游艺设备生产销售、演出经纪、娱乐场所、增值电信),另外4项还需要国家有关部委进一步明确有关管理办法或细则(国际运输管理、国际船舶管理、有限牌照银行、法律服务)。
在项目引进层面,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外资游戏游艺设备生产销售、外资工程设计、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增值电信、国际船舶管理已有一批项目落地。同时,教育培训、医疗服务、投资管理、旅行社等开放领域已形成一批项目储备,我们将根据相关政策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抓紧推动各项开放措施实现项目落地。
三、以功能拓展为重点,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高地
目前,试验区正在制定新的产业规划和形态规划,以国际贸易、金融服务、航运服务、专业服务和高端制造五大产业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区内服务业比重,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在功能创新拓展、产业转型升级、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的试点,形成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第一,在贸易中心建设方面,自贸试验区要成为上海贸易中心建设的重要平台。一是搭建贸易平台,包括建设面向国际、服务国内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做大做强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加快对外贸易文化基地建设,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二是打造总部经济,推进亚太营运商计划,大力发展整合贸易、物流、结算功能、实体运作的亚太地区总部。同时,搭建境外投资管理平台,打造中国跨国公司的“走出去”基地。三是发展新型贸易,促进跨境维修、国际检测、信息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服务贸易、离岸贸易新型业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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