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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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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干线

来源:中国贸易报  

    海关增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代码

    记者近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现贸易统计,海关决定从2月10日起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该海关监管方式代码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

    据悉,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监管方式),是指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由于海关对不同监管方式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因此为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报关自动化系统的监管方式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结构,其中前二位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二位为海关统计代码。

    四部委调低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日前,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新的补贴标准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现行补贴推广政策已明确执行到2015年12月31日。《通知》进一步明确,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加大支持力度,上述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国务院促食物安全体系建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思路,提出了“三个三”的发展重点,分别是“三个重点产品、三个重点区域、三类重点人群”。其中,优先发展的“三个重点产品”是优质食用农产品、方便营养加工食品、奶类与大豆食品;优先关注的“三个重点区域”是贫困地区、农村地区、流动人群集中及新型城镇化地区;优先改善的“三类重点人群”是孕产妇与婴幼儿、儿童青少年、老年人。

    为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纲要》从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加强食物生产与供给、加大营养监测与干预、推进食物与营养法制化管理、加快食物与营养科技创新、加强组织领导和咨询指导等6个方面提出了若干保障措施。明确要求,“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做好本《纲要》实施工作”、“继续发挥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的议事咨询作用,及时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纲要确立的目标、任务和重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当地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等。

    据悉,《纲要》由农业部和卫生计生委共同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等5个部委参与,历时3年多时间编制完成。编制过程中,多次深入典型省份调研,广泛征求了地方政府、有关专家和食物营养企业等各方面意见。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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