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文化:古典文明的光辉
来源:中国贸易报
文化是创造,文化是智慧;文化是宝库,文化更是财富。罗马人不但用自己的心智创造文化,而且以海纳百川的胸襟和气魄,广泛地吸纳各种优秀文化,从而滋养了罗马文化这朵奇葩。
罗马文化是民族性和实用性的有机统一,它所取得的成就也完全扎根于罗马民族的特性之中。罗马人热爱集体,讲求实效,他们富有军事和组织天才。他们不事幻想,处处显示重具体、务实际的实用主义风格。他们崇拜权威与道德的结合,追求现实主义的现实生活。他们不大热衷于科学和哲学的理论探索,而更注重于自身语言的发展和传播,更倾向于军事、法律、交通、建筑等方面的文化建设。
罗马的军队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罗马人关心的重点是军队。追求军事上的成功是每一位罗马公民奋斗的目标。也正是在不断的征战中,罗马人找到了克敌制胜的法宝——军团。
罗马的军团,一般由轻装兵、长矛兵、主力兵和后备兵四部分组成。长矛兵、主力兵和后备兵各分10个中队。在列阵时,军团有特殊的队形,这种队形能顺利地克服方阵运转不灵的弱点,使军团无论在实战性、机动性方面,还是在保持士兵充沛的体力方面都胜过方阵。军团能在方阵不敢去的地形上前进和机动而不搅乱队形,并且不致冒很大的危险。当绕过障碍物时,通常至多只需要一两个中队缩小正面,而且在几分钟内正面即可恢复。军团能用轻装部队掩护整个正面,因为他们能够在各线中队前进时通过间隙向后撤退。除此以外,军团的主要优点还在于:军团能排成几线,可根据情况依次投入战斗。而采用方阵体系时,战斗的结果常常取决于一次性突击,因为在预备队内没有在失利时能投入战斗的生力军。军团具有很大的灵活性,统帅既可以使用自己的轻装部队和骑兵同敌人全线接战,又可以用第一线的长矛兵抵御敌人方阵的攻击;同时还可以出动主力兵去拖疲敌人,而最后用后备兵去取得胜利。而方阵则一旦交锋,就得投入全部力量,并且必须把战斗进行到底。如果罗马的统帅想要终止会战,军团的组成又可使他能够以预备队占领阵地,然后让已投入战斗的部队从中队的间隙后撤,自行占领阵地。
在军团面前,马其顿方阵失去了所有的优势,希腊等诸国纷纷在罗马人面前称臣投降。军团制度是罗马文化实用性和民族性的最好体现。从这里,人们能够领悟到罗马人对人类文明所作出的创造性贡献。
罗马的法律
罗马法是罗马人留给人类文明的一份最宝贵的遗产,它以内容丰富、体系完备而闻名于世。罗马法经历了千年的历史发展,其所处的环境使它能高瞻远瞩,将法律的规范扩展至不同的地区和世界。德国法学家耶林曾经形象地说过:“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这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一次。”实际上,罗马法的作用已经远远超出了孕育它生长的社会,它不仅为市民阶级或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罗马法是新兴资产阶级民权理论的思想渊源,也是近代欧洲大陆各国立法所遵循的范本。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不只是罗马人的法律,而且是全人类的法律;不只是罗马人的文化遗产,而更是全人类的文化遗产。在提倡和实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学习和借鉴罗马法的优秀成果,对于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意义重大。
(杨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