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视频侵权不再有利可图
来源:中国贸易报
■刘晓春
近日来,在搜索引擎输入“PPTV”,大部分搜索结果是网友在问:PPTV看不了凤凰卫视的节目了?尽管很多网民可能习惯了从PPTV这样的网络电视客户端收看各种电视节目,但这并不能改变PPTV侵权的事实。近日,上海市一中院对得到凤凰卫视独家授权的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PPTV网站经营者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判令盗播“凤凰大视野”、“军情观察室”等品牌电视节目的聚力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170余万元。
中国的网络视频产业尽管在诞生之时即带有原罪,几乎都靠提供未经授权的“盗版”视频发家,但是经历了近年来的诉讼热潮和行业洗牌,现在基本形成了以正版视频为主的大格局。几大视频网站以广告收入作为主要盈利模式,提供免费、高质的正版视频,可谓是网络版权领域的“正能量”典型。但是以PPTV为代表的网络电视客户端似乎依然还在遵守早期的“丛林规则”,尽管已经受到资金的热捧,接受多轮融资,但是对于其核心产品的盗版性使用依然我行我素。这是一个比较奇特的现象,盗版事实几乎不容置疑,尽管从法律上看是一种不可持续的经营模式,但是多年以来一直被正常利用,甚至培养出了网民长期通过客户端观看电视节目的使用习惯。
如果说个中原因主要在于权利人的“麻木”,那么网络视频盗版维权的“低性价比”肯定是导致权利人不作为的重要原因。判决前,凤凰卫视在自己网站上发表报道并估计:“此案很有可能又会以PPTV付出极小的代价而结束。因为,纵观国内近几年的视频行业侵权案,不管索赔额度有多高,性质有多恶劣,最后结果基本是以赔款10万元以内的作为结局。”在巨大的产业利益背景下,低额的赔偿,与其说是法律的惩戒,不如说是一种变相的鼓励。
在这样的背景下,也就能够理解为何业界对于170余万元的赔偿判罚感到如此欢欣鼓舞。有媒体称其为“网络视频行业内赔偿金额最高的一起侵权诉讼案”。这笔赔偿针对的是PPTV擅自在其网站上所使用的凤凰卫视的6个节目,转载的项目总期数达1186期,总时长累计达34680分钟。
司法赔偿不高是一直困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心病。而法律上的规则也没有提供太多的帮助。比如,《著作权法》要求权利人自己证明因为侵权导致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但是知识产权案件的损失证明有其特殊的困难。例如就本案而言,凤凰卫视对于其节目的收益主要体现在电视广告和官方网站、客户端的客户流量带来的广告收入。尽管凤凰卫视主张自己的损失巨大,提出了277余万元的赔偿主张,但是难题在于如何证明其收入减少与PPTV行为之间存在关系。凤凰卫视如何能够证明,因为网民从PPTV收看其节目导致了自己流量的损失,这种损失到底是多少?在不能证明自己损失的情况下,尽管还可以主张以对方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额度,但证明这一点更加面临举证上的困难。
法院的判决依据的主要是法律上规定的“无奈之举”:法定赔偿。《著作权法》上的法定赔偿,指的是在无法确定实际损失和侵权所得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这也是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判决方式,也是导致先前网络视频赔偿额通常不高于10万元的原因之一。法官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会形成一种路径依赖,不愿擅自突破先例。
不过,这次上海市一中院似乎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法院。“因凤凰视频未能举证证明其因被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或PPTV聚力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法院综合考虑每个涉案电视节目的类型、知名度、侵权视频的时长、侵权行为性质及方式、存续时间、被告网站的经营和影响力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应承担的赔偿数额”。170余万元的赔偿金额已经明显高于《著作权法》规定的50万元法定赔偿上限,但是突破法定赔偿上限而进行“酌定赔偿”,避免出现实质上的不公正,已经成为中国法院判决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个重要实践,并且已经得到最高法院的实践支持。
尽管“酌定赔偿”还面临是否“合法”的争论,但是市场和业界普遍对其抱赞同态度,属于“顺应民心”的举措。承认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举证的现实困难,从立法和司法上确立特殊的规则,是改变目前权利人维权困境的一剂良方。当然,在法院判决过程中,同样不应当忽略能够帮助确定“侵权价格”的一些具体因素,避免司法恣意。本案中提到的参照了权利人与迅雷公司就《锵锵三人行》节目合作协议约定的节目使用费,就是很好的体现。给侵权行为标一个较高的“价格”,而不是通过低成本变相鼓励侵权,是法律规则得以有效运作的根本保障。
(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