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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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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对美加巴浆粕反倾销终裁决定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日前,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8号公告,终裁决定自4月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

    自4月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自上述国家进口浆粕产品时应向中国海关缴纳反倾销税。根据终裁决定,美国公司反倾销税率为16.9%-33.5%,加拿大公司反倾销税率为0%-23.7%,巴西公司反倾销税率为6.8%-11.5%。

    (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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