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意欲何为?
来源:中国贸易报
■王哲
日前,国务院表示,“对符合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适逢中国经济第一季度GDP又进入了小幅回调期,这使上述言论的影响被无限放大,一些学者表示,政府欲实施宽松货币政策,增加货币流通量。
对此,笔者并不认同。首先,国务院召开的是常务会议,目的是研究第一季度中国经济走势,而在会议中只是有“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的说法,但作为执行部门的央行并没有下发正式文件,所以市场上流传的“降准”之说不完全准确。
其次,国务院的说法中主要指的是当地的农商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那么,站在银行业运营的角度来看,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是否能有效增加当地小额贷款投放,增加当地货币的流通,尚未可知。
最后,央行早在2010年时就下发了《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该规定明确指出,“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按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执行。达标且财务健康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可按其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申请再贷款,并享受优惠利率。”所以,此番国务院表态并不是“新政”而是“旧语”。
目前,从国内的资金面和第一季度的社会融资和信贷数据来看,国内经济并没有出现流动性问题,而央行净回笼资金410亿元也佐证了上述观点,但国务院在此时强调下调部分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意欲何为?
第一,虽然上述政策在几年前就已经颁布,但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国务院的表态有助于政府相关部门对该政策“落地”进行实地考察,其中鞭策的味道很浓。
第二,第一季度的国民经济低于政府预期,在不推出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的前提下,“微调”是国家的必然行政手段,这点无可厚非。
第三,此次银行降准的“圈子”画得非常严格,仅限于“符合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这就意味着大规模的“降准”政策在短期内肯定不会颁布,而小规模的做法也只是针对农村信贷体系而言,在不增发货币的前提下,增加货币的流通率,这样小微企业受益的几率会更高。
第四,该政策的适时提出,也符合国家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在城镇化进程中,受益最大的群体是农村和农民,适当地放松货币流通,对于农村的建设、农民的自主创业以及农贸企业的发展都有一定帮助。此外,建立符合城镇化发展的金融体系、信贷体系,也需要国家逐步探索,农业口的“降准”无疑充当了“急先锋”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