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5版:贸易与法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A5版            贸易与法
 
今日关注

2014年4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企业应加深“侵权理念”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王哲

    随着中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到来,知识产权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发布会上介绍了2013年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情况,多部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都在起草中,或将制定完成。

    无独有偶,最高人民法院在同一天也公布了2013年全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分别为7起、2起和1起,涉及了多家企业侵权与被侵权案件。

    对此,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特力对《中国贸易报》记者表示,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尤为重要,某种程度上,知识产权利益就是企业的经济利益。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稳健

    知识产权是一个复杂的法律体系,法律法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其法律体系也越来越完善。

    据申长雨介绍,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目前,国家已经完成《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修改工作,出台了《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起草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规章。

    与此同时,《专利法》、《著作权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代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改及《职务发明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也在加紧进行中。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逐步健全。

    另据记者了解,2013年以来,中国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授权、注册数量持续快速增长,反映了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正在不断增强。

    对此,申长雨指出,我国专利申请数量稳中有增,表明我国专利大国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专利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进一步提高,说明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PCT国际专利申请较快增长,说明中国企业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

    此外,在全国29个地方城市,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投融资服务试点工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专利、商标、版权全年分别实现质押融资254亿元、401.8亿元、31.73亿元,总额同比增长79.46%。这些都表明了中国对知识产权认知的逐步成熟。

    法院公布十大知识产权案

    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最高人民法院也公布了2013年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其中,“威极”酱油案、华为知识产权案等有代表性的案件都榜上有名。

    据了解,华为的专利纠纷案是国内首例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在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上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最高法民三庭副庭长金克胜介绍说,本案使用了新的案由,为今后民事诉讼案由的修改与完善提供了实证。更为重要的是,本案就如何确定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问题,首次适用“FRAND”原则作为裁判论述的依据,并提出具体的计算参照因素,将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和《专利法》的修改提供有力支撑。

    而“威极”酱油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是一起因违法使用工业盐水生产酱油产品的“酱油门”事件而引发的诉讼,社会关注度较高。

    对此,徐特力对记者分析说,在知识产权案件中,专利和商标一旦产生纠纷,标的的金额都很大,社会影响面也非常广。

    金克胜也指出,在损害赔偿方面,通过结合审计报表等相关证据在法定赔偿额以上确定损害赔偿数额,使损害赔偿数额更接近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使权利人所受损失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同时,法院将权利人为消除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影响、恢复名誉、制止侵权结果扩大而支出的合理广告费纳入赔偿范围,体现了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的决心。

    企业应加深知识产权认识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构成的完善,国内企业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已越发重视,而如何加深企业对“侵权理念”的认识呢?

    “对‘侵权理念’的把握,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如何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二是如何防止被他人侵犯知识产权。”徐特力对记者表示。

    企业应如何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呢?徐特力说,首先,企业在使用商标前,要从相关渠道和部门了解清楚,该商标是不是会侵犯到他人的知识产权,或有混淆他人知识产权的嫌疑。其次,要从相关的商标代理处了解注册商标的信息,会不会引起知识产权纠纷,这都是企业在使用商标前必做的功课。

    其实,“对于企业的知识产权诉讼,最简单的方式是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因为案件的审理程序很复杂,耗时久,不是一朝一夕能能有结果的。”徐特力说,有些纠纷不一定要通过司法判决来解决,这样会浪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精力,对原被告双方而言都得不偿失。

    “比如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系列纠纷诉讼案,持续了多年。起初,王老吉对加多宝商标提起诉讼,后又对广告语、外观包装提起诉讼。”徐特力说,案件持续的时间非常漫长,这对双方都是一种考验。“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非常复杂,并不是企业想象的那样简单。”他表示。

    此外,徐特力还分析说,诉讼的过程、发展、结果、最终目的是非常复杂的。有时不能以单纯的结果来衡量得失,如果通过诉讼(无论胜诉或败诉)能够达到意想不到的广告宣传效应,应该算是另一种利益考虑了。

    而对于“走出去”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提醒,中国企业首先要做好知识产权布局,积极在海外申请专利,敢于运用知识产权的规则,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对各种知识产权纠纷。“这些纠纷发生的原因,最主要的是我们的企业对知识产权规则不是很了解,不善于运用知识产权的规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长雨说,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有积极的应对措施,引导企业做好专利的海外布局,加强维权援助机制建设,为企业在海外开拓市场保驾护航。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