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分为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
《办法》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总投资以新增投资额计算,并购项目总投资以交易额计算。外商投资涉及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审查。
《办法》规定,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