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海关“互认安排”实施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5月18日起,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与《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的互认安排正式在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及深圳湾正式实施。
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互认安排,内地AA类企业(即AEO认证企业)出口商品往香港,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出口商品往内地时,输入AEO认证编码即可享有两地海关通关便利,如降低进口查验率、简化进口货物单证审核、进口货物优先通关、设立海关联络员,协调解决企业通关中的问题、非常时期优先处置等,将大大提高认证企业通关效率。
据统计,深圳海关关区内有AA类企业326家,香港有“认可经济营运商”16家,这部分企业将在此次内地与香港AEO互认安排中首先获益。
(崔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