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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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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融资遭遇市场化难题

来源:中国贸易报  

    ■刘晓春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所要实现的重要目标。而近年来报端新闻经常介绍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对于那些科技型或者文化创意型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这些企业通常没有可供抵押融资的充沛固定资产,却手握无形的技术或者文化资产,如果能够盘活这些无形资产,相当于为此类企业注入了源头活水。

    近日有一则关于温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报道被广为转载,报道称,截至今年3月末,温州已为72家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4.3亿元,约占整个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总额的50%。不过,温州只是全国多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之一,作为主管部门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消息称,2013年,我国专利权质押融资达到254亿元,与2012年相比,增幅达到80%。从2008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以来,我国专利权质押金额已经累计达到638亿元。同时,另一项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专利保险,也在2013年取得进展。2013年,全国有530家企业对1855件专利投保,保额达6438万元。

    除了专利权质押融资之外,版权质押融资也是风生水起,特别是针对电影这一类市场运作较为专业、价值相对较为容易评估和较为稳定的版权产品,已经存在比较成熟的版权质押融资实践,甚至出现了专门针对文化产品进行运营的所谓“文化银行”。例如,2005年,张艺谋执导的《满城尽带黄金甲》即以电影预售合同为担保,从渣打银行获得了1000万美元的项目贷款;2007年,华谊兄弟传媒集团从招商银行成功获贷5000万元制作影片《集结号》;2008年,北京市政府选择了部分文化创意企业开展版权等无形资产担保贷款试点,华谊兄弟、保利博纳、光线传媒3家知名娱乐企业,先后以版权质押方式,获得了北京银行1亿元的影视项目打包贷款;2009年,华谊兄弟公司更是从工商银行为包括《唐山大地震》在内的4部电影筹得1.2亿元项目贷款。

    尽管成绩喜人,但将知识产权资产用作质押融资,依然存在瓶颈和困境。想要让银行等金融机构拿出真金白银,用作还款担保的质押物必须容易估值、具有稳定的保值能力、并且容易变现。传统的房地产和汽车正是因为具备这些特征而成为金融机构偏爱的资产。相比而言,专利、版权和商标从权利本质和外部配套环境上,要想普遍成为理想的质押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在国内,对于知识产权估值来说,因为缺乏充分的知识储备和成熟的评估体系,要确定某项专利或者版权值多少钱,很难找到公认和权威的测试方法和评估机构。你的知识产权到底可以贷到多少钱,如果连这个基本前提都很难确认,处于强势地位的金融机构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愿意冒这个风险的。即使确定了估值,知识产权在后续使用、实施过程中,其价值出现大幅波动、减损甚至灭失,也是有可能的。比如,对于一项专利技术而言,如果出现了强有力的竞争性产品,或者他人做出了突破性的改进,都会影响专利的市场价值;在实施专利、使用商标和传播版权作品过程中,都可能出现前期未曾发现的侵犯他人专利的风险,被诉侵权;其他人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如果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取得充分的保护和救济,也会影响到知识产权本身的价值,这一点目前在国内尤其明显;更为致命的是,如果专利和商标被宣告无效,那么质押权利的价值将直接归零。最后,一旦出现债务无法偿还,知识产权的变现也面临困难。目前,国内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虽然在迅速发展,但是依然只能算处于起步阶段,是否能够拍出当初的评估价,是否能够找到合适的买家,都充满了变数。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目前主要由政府主导推动。政府一方面通过财政拨款进行贴息,另一方面主导成立和运作配套的中介机构,为知识产权融资提供评估、担保,乃至保险等一系列保障性服务。且不说政府使用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为少数企业利益服务是否妥当,在企业融资这一市场行为过程中,一旦融入了政府积极推动的色彩,是否能够体现出金融机构的真正意志,保障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实际上是要打一个问号的。

    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长期以来都沿袭着政府主导的运营模式,尽管效果明显,但是政府主导会扭曲市场信号,也是切实存在的问题。实际上,知识产权融资所面临的最大市场化难题,恐怕和其他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一样,恰恰在于目前存在垄断性质的金融体制。对于掌握了垄断性资源的银行而言,一向都不存在钱借不出去的问题,而是资金供不应求。因此对于传统银行而言,知识产权质押并没有多大吸引力,如果不是政府插手,它们实在没必要也没动力冒着种种不可测的风险,接受知识产权质押。更何况知识产权质押在风险控制方面需要高度专业化的操作,充分的市场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配套制度和机构进行成熟市场化运作之前,知识产权融资的市场化依然只能存在于美好的愿景之中。

    不过,在知识产权融资的众多消息中,有一则新闻倒是吸引了笔者的注意。近日,某文化交易所提出了电影版权交易的“类证券化模式”,这种模式有点类似于目前方兴未艾的互联网众筹模式,将一部电影的产权份额化,投资人可以像投资股票一样灵活购入和交易份额。这种由市场驱动的商业模式创新,挟着互联网金融的春风,或许会对传统金融体制提出挑战,代表了知识产权融资的一种新方向。

    (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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