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参与多项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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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亚商务理事会会议代表合影 |
■本报记者 毛雯
6月上旬,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参与了多项涉外法律服务工作,通过与国内外同行的沟通和交流,不仅了解到了最新的业务发展动向,也在实操层面获得了先进经验,并在国际平台上代表中国业界发出声音。
参与国际原产地证书改革
2014年6月3日至4日,国际商会世界商会联合会原产地证书理事会例会在波兰首都华沙举行,来自近30个国家的4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共同探讨国际商会认证链项目的实施推广情况、电子原产地证书(ECO)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维护商会签证权益等议题。中国贸促会法律部部长徐伟率团参加会议,并参加了国际商会世界商会联合会原产地证书委员会会议以及首届国际商会世界商会联合会电子原产地证书工作组会议。
在6月3日召开的认证委员会会议上,委员会主席奈吉尔·拉德通报了认证链成员发展情况,介绍了国家协调机构(NCB)的工作原理和运行机制以及各成员国使用国际商会认证标识情况。会议审议了法国埃松商会的加入申请材料,以及澳大利亚、匈牙利等国商会的申请材料。全体委员同意指定巴黎工商会作为法国的国家协调机构,负责认证链项目在法国国内的推广和运行。中国贸促会代表提议将认证标识的使用范围扩大到优惠原产地证书,以提升商会的信誉和竞争力。
在6月3日召开的首届电子原产地证书工作组会议上,成员们讨论了有关ECO的定义和宣传口径的文件。与会代表均表示,安全的网络环境(诸如由PKI,即CA数字证书的技术保障)是商会开展ECO技术的基本条件。工作组将继续听取各成员商会意见,最终文本经工作组和理事会会议通过后,将提交给世界海关组织,以寻求各国海关对ECO的支持。
在6月4日召开的理事会例会上,国际商会世界商会联合会原产地证书理事会代理主席彼得·毕舍普介绍了国际商会原产地证书核查网站项目,并特别感谢中国贸促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国际商会贸易政策理事会相关人员介绍了国际商会参与经核准的经营者项目的进展。代表们还就如何维护商会签证权益,应对自主认证的挑战以及争取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权展开了激烈讨论。
建议构建南亚法律制度服务平台
6月6日上午,中国—南亚商务理事会会议在昆明召开。来自中国贸促会与南亚各国商协会的代表,就完善理事会建设、深化务实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探讨。南亚联盟工商会副会长阿西夫、前会长哈希姆,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马尔代夫等国商协会代表出席会议并发言。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于平在会议上发表讲话。他指出,中国—南亚商务理事会作为双方工商界的重要合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应不断发展和升级,邀请更多企业参与协商,成立专门的行业和业务委员会,与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听取和反映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加强双方在共建产业园区、促进贸易便利化、解决贸易争端、建设贸易数据库等领域的合作。
中国贸促会法律部王承杰副部长介绍了中国与南亚商协会在法律服务方面的合作情况。他指出,应提高对商事法律服务在促进南亚经贸合作中重要性的认识,在防范法律风险方面,除了企业自身要有对策、政府要有作为外,商协会组织也要有担当,中国—南亚商务理事会应重视通过法律服务促进南亚经贸发展的作用。他建议构建南亚法律制度服务平台,加强各国商协会组织的法律合作。
会上,中国贸促会法律部与孟加拉国委托代购商协会签署了关于在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合作的协议。中国—南亚商务理事会各方参会代表见证了签约仪式。中孟双方机构将通过建立联合调解机制、法律咨询等方式共同为企业提供风险防范、争议解决等商事法律服务,共同促进两国经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