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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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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公平竞争不能靠一劳永逸

来源:中国贸易报  

    ■贾晓波

    当前,从“中国名牌产品”的取消,到“中国驰名商标”的宣传禁用。2012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名牌产品标志使用到期。从此,“中国名牌产品”标志成为历史。这标志着品牌、名牌返朴还淳到她真正的品质、服务和信誉上来!

    品牌是企业标志的象征。对于消费者而言,名牌似乎就代表着一种归属和安全。因此,品牌也就成了企业和消费者沟通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企业自身而言,品牌意味着一种文化,一种形象,使其成为企业对外传达的主要信息渠道,从而强化了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同时,品牌又是企业文化中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一个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好坏,决定了该产品在市场上有没有竞争力,也是决定了该企业能否长期生存下来的命脉之一,而有了“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的品牌,则是对品质和信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最好的奖励,有了这个标识,在同一商品的市场竞争中,加了分量不小的分数。

    对此,那些因为种种原因未得此誉的企业,却无形中输在了起跑线上,“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的取消,无疑给这些处于弱势的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之后不过短短的两年,2014年5月1日,令各商品企业为之奋斗的“中国驰名商标”,也被新《商标法》加以约束,从此退出做为商品广告宣传的历史舞台。

    在消费者眼里,“中国驰名商标”的标志是信誉的象征,是产品的商标、文字、图案综合展现因素;而信誉则包括了上述的名牌品牌承诺、驰名商标商品对消费者的影响和表现。这两个方面构成的两大主题,使得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注重了产品的品牌和商标所带来的表象,左右了在其购买时的思维和认知。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破坏了产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合理均衡发展,也使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双牌的拥有者傍牌逸劳,更有甚者不思进取,产生了一劳永逸的依赖思维。而那些未得此“双牌”的商品企业,本身有着自我完善、不断进取和创新的优势,却在这种不对等的市场竞争中,步履艰难。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将市场营销看作是产品间的竞争,他们认为,从长远看,最好的产品终将获胜。然而,最好的产品不是产品本身,而是人们对产品观念的反映。任何一种产品都是有其发展的过程,都会被不断更新的产品所代替,产品不会有最好的产品,只有更好的产品。如果只有最好的产品,而没有更好的产品,产品就不会向前发展,就不会有更新换代,就不会推动社会的进步。这也许是新《商标法》颁布的初衷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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