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和加多宝:何不井水不犯河水
来源:中国贸易报
■刘晓春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马拉松官司,已经轰轰烈烈打了好几年。原本亲密的商业合作伙伴,因为品牌做大做强,终于不能“同富贵”而分道扬镳,在商场并不少见,但是围绕产品的商标、包装、广告宣传牵扯出如此多场官司,每隔一段时间就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恐怕也只有这两家了。
最近的两则新闻再次把广药和加多宝推到风口浪尖。广药王老吉以加多宝广告内容侵占其商品声誉为由,首次选择将加多宝诉至北京法院。王老吉指责加多宝在店堂告示、电视媒体、户内户外媒体、报刊杂志、互联网及产品包装等各类途径发布、传播“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以及与此内容表达近似的广告内容,侵占了王老吉凉茶的商品声誉,构成虚假宣传,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6月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与此同时,主营绿盒王老吉的王老吉药业被称“面临解散风险”,两大股东签订的协议即将约满到期,股东广药集团和香港同兴药业又公然“撕破脸”。广药白云山日前突然高调发表声明指责同兴药业,并指责合资方香港同兴药业站在竞争对手加多宝一方,利用其股东身份扰乱公司经营。
凡此种种,广药和加多宝争夺的焦点,无非是市场占有率最大的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商誉究竟归谁的问题。在这场大战中,焦点从王老吉商标,到红罐包装,到“销量第一”的广告语,再到公司股东利益纠葛,角度各有不同,核心利益却是万变不离其宗。
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商誉究竟应该归谁?在广药看来,一直在王老吉品牌下畅销全国的红罐凉茶,商誉自然应该归属于自己这位商标权人。加多宝一开始放弃自创品牌,而是通过商标许可协议使用王老吉品牌,并投入巨资打造这一品牌,恰恰说明了品牌本身蕴含的巨大价值。但是加多宝也有自己的道理,在加多宝开始经营王老吉品牌之初,王老吉的品牌影响力极其有限,广药自产的绿盒王老吉也是名不见经传。是加多宝的持续投入和努力,做大了王老吉品牌,而且把红罐王老吉的市场份额做到了领先地位。尽管加多宝并非商标权人,但却是商标产生巨大商誉的实际创造者。
商标注册人与商标实际使用人之间的分离,造成了商誉归属和分割上的难题。不过,考虑商标和商誉的问题,有一个不变的核心,就是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在消费者的眼中,究竟谁是当年叱咤风云的红罐王老吉背后的商业巨人?红罐王老吉的成功,一方面靠的是产品本身广受欢迎的配方,另一方面是加多宝集团持续不懈的市场推广。广药自产的绿盒凉茶尽管也冠有王老吉品牌,但是在这两方面都有不及之处,才会造成市场份额上的巨大差异。即使消费者在当年购买红罐王老吉的时候,还不知道加多宝只是一个商标被许可人,那么随着近几年加多宝的广泛宣传,大多数消费者已经明白,当年的红罐王老吉,实际上是由加多宝来生产和宣传的,在商品来源的说明和品牌的变更上,加多宝并无误导。对于消费者而言,有足够的信息量去做出正确选择:要想喝到与原先红罐王老吉相同的生产商制造的相同配方凉茶,那么就应当选择加多宝。
与此相比,广药集团一直努力做的,似乎是想把自己生产的“新”红罐王老吉与原先加多宝生产的“旧”红罐王老吉努力联系起来。尽管配方不同、生产商不同,但是广药还是选择使用了几乎相同的红罐包装,并且竭尽全力对加多宝各种宣传行为进行质疑和起诉。在取回价值连城的“王老吉”商标的同时,广药集团似乎想把加多宝此前的商业曝光一笔抹去,统统收拢到“王老吉”商标名下。这从商业经营的角度固然可以理解,但是对于消费者而言,却很可能形成误导。“新旧”红罐王老吉,明明是配方不同、生产商不同的两种产品,为什么非要混为一谈呢?从这个意义上讲,广药集团显得的确不够大气,作为一个令人尊敬的企业,注意力应当更多地放在产品的开发、市场的开拓、消费者认可的争取上,而不是一味盘算从昔日的合作伙伴那里攫取对方努力经营的成果。如果对自己的产品和经营能力也充满自信,何不换一个颜色的包装,与加多宝井水不犯河水,让消费者也少一些困惑,多一些选择呢?
(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